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 第211号科目 器材采购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购入各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器材及其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器材的采购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项组成:
(1)买价,包括原价和代销部门手续费(进口成套设备为进口加成费用);
(2)运到工地仓库前(施工现场存放器材的地点)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进口成套设备还应包括保险费、手续费、关税、增值税等支出); (3)采购保管费。
以上第1项支出应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2项支出,能分清对象的,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分不清对象的,按器材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3项支出,通过“采购保管费”科目分摊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 3.本科目的帐务处理:
(1)根据发票帐单支付器材价款和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科目。
(2)器材到达并已验收入库而发票帐单尚未收到时,在月份内可暂不记帐,待发票帐单到达时,再按发票帐单金额记帐,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等科目,月份终了,对于已经验收入库而发票帐单尚未收到的器材,应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帐,借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下月发票帐单到达,支付价款时,按正常程序记帐,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科目。
(3)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预付的大型设备款,借记“应付器材款”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设备到达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帐单的应付金额转帐,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
(4)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取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根据有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器材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需要报请批准转销或尚待查明处理的途中损耗,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采购器材非常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月份终了,分配应记入器材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采购保管费”科目。
(6)月份终了,将验收入库的器材登记入帐。 验收入库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设备”、“设备投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器具)科目,贷记本科目。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7)经过上述帐务处理后,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即为货款已经支付但器材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器材。
4.本科目应设置“设备采购”和“材料采购”两个明细科目,并按设备和材料的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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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设置采购明细帐进行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可以不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收到材料时,根据发票帐单、付款凭证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器材款”等科目。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平均”或“先进先出”等方法进行核算。 第212号科目 采购保管费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材料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及交通费,以及检验试验费、材料盘亏及毁损(盘盈冲减)等。
2.发生各项采购保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上述各项费用,能分清由购入设备或材料负担的,应直接记入本科目所属“设备”或“材料”明细科目,分不清的,月终按照当月购入设备和材料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设备和材料的包装用品,应及时收回,作价入帐,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3.各项采购保管费,应于月份终了时,进行分配计入设备和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其采购保管费应全部分配转入“器材采购”科目。 设备和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其采购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分配转入“器材采购”科目:
(1)某项设备(或材料)应分配的采购保管费=本月购入该项设备(或材料)的买价和运杂费×预定分配率
(2)预定分配率=全年计划采购保管费÷全年计划采购设备(或材料)的买价和运杂费×100%
预定分配率也可以采用概(预)算中所确定的采购保管费率。
4.本科目应设置“设备”和“材料”两个明细科目(有进口成套设备的建设单位,还应设备“进口设备”明细科目)并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设备和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按预定分配率分配的采购保管费与实际发生的采购保管费的差额。此项差额应于年度终了或竣工时进行调整,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数小于预定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 第213号科目 库存设备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库存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有些设备在验收入库时尚未确定是否需要安装,可以先在本科目核算。
2.购入、转帐拨入并已验收入库的设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或“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科目。
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尚未到达,没有付款的设备,应于月份终了时,按合同价格或估计价格暂估入帐,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相同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需要安装设备,按加工后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
盘盈的设备,按估计价格入帐,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3.设备出库交付安装时,借记“设备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交付外单位委托加工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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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借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对已出库而不符合“正式开始安装”三个条件的设备,应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冲销原记录,下年度开始时,再重新入帐。 4.转帐拨出的设备,借记“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5.经批准对外销售不需要的设备,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设备销售价款),贷记本科目(设备实际成本),同时将销售设备的实际成本与售价的差额记入“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科目的借方或贷方。
6.盘亏和毁损的设备,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7.本科目应按设备的存放地点和设备的类别、名称、型号、规格等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214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进行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的计划成本可以根据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确定。如果某些材料没有预算价格,可以参照近似的同类材料预算价格或以第一次购进的材料实际成本确定。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 转帐拨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尚未到达,没有付款的材料,月终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分录予以冲回。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材料,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清查盘盈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3.领用的材料,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采购保管费”、“委托加工器材”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材料拨给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按照结算价格,借记“预付备料款”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在建设期间,根据有关合同或由于物资供应方式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一部分工程用材料的,拨付给施工企业的材料可直接作抵减应付工程款处理,按结算价格,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转帐拨出的材料,借记“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销售积压和剩余的材料,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科目(销售收入),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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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销售收入与材料实际成本的差额转入“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科目的借方或贷方。
盘亏和毁损的材料,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月份终了,计算各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5.本科目应按材料的存放地点、类别、名称、规格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218号科目 材料成本差异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种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2.外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应从“器材采购”科目转入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材料的成本差异,应从“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提高或降低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将调整数自“库存材料”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增加数记入本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数记入本科目的借方。
3.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以按当月发出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采购保管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4.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为库存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为库存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5.本科目应按材料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国外进行材料的成本差异,应单独进行明细核算。 第219号科目 委托加工器材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完成的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以下各项组成: (1)加工中耗用的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
(3)支付的加工设备和材料的往返运杂费。
2.发给外单位加工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科目。发给加工单位加工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材料”科目;并将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发生的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设备”、“设备投资”(不需要安装设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加工完成退回剩余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设备”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剩余的材料,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即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4.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的器材实际成本和发生的加工费及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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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设置明细帐,在明细帐中应反映加工单位的名称,加工合同号数,发出加工设备和材料的名称、数量、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发生的加工费和运杂费,收回加工完成及退回剩余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等详细资料。
第231号科目 限额存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从上级拨入存在银行拨款帐户内的基本建设投资拨款限额。 2.收到上级拨入的拨款限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科目;退回和年终注销的拨款限额,用红字作同样的分录。支用拨款限额,借记各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建设单位应设置“限额存款日记帐”,根据拨款限额通知,以及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在银行同时开设几个拨款户的建设单位,应按各拨款户分别设置日记帐。
限额存款日记帐的记录,应定期与银行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帐面结存数与银行对帐单上结存数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除了未达帐项所发生的正常差额以外,属于银行对帐单差错的,应立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本单位错记漏记的,应作更正分录或补记入帐。
4.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供货单位代为签发。
5.有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设置“预收下年度限额存款日记帐”单独进行核算,并将年末余额于下年年初建立新帐时转入下年度的“限额存款日记帐”。 第23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存在银行自筹资金户、待转自筹资金户、清理资金户、基建资金户和采购用款户的款项。
2.建设单位将拨入的自筹资金存入银行待转自筹资金户,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科目。将销售器材所发生的销售收入存入清理资金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从拨款户中将款项汇存外地基建资金户、采购用款户,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科目。
支用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交回清理资金户的存款,借记“基建拨款--本年交回结余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将汇存外地的基建资金户、采购用款户余额转回拨款户,借记“限额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建设单位应按存款户的户名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的记录,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帐面结存数与银行对帐单上结存数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除了未达帐项所发生的正常差额以外,属于银行对帐单差错的,应立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本单位错记漏记的,应作更正分录或补记入帐。
4.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再编制银行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应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帐。 按照规定收取的银行存款利息,如果是将基建拨款存入银行形成的,根据银行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科目及其有关明细科目;如果是将企业债券资金存入银行形成的以及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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