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历史专业学位论文范文-2版

2018-11-27 09:49

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论文

论文题目:士族门阀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

及其衰落原因

学生姓名: X X X 指导教师: X X X 学科专业:历史教育专业

学 号: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学习中心: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X X X X 年X 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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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创 性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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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所呈交的论文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已按相关要求及时提交论文稿件,最终形成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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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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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士族门阀制度,形成于魏晋时期,发展于东晋南北朝时期,而在隋唐时期衰落。其形成的条件有九品中正制的确立、世家大族的兴起、西晋的占田荫客制度和东晋皇权的弱小。其衰落则是由科举制度的实行、隋唐土地制度的变革、唐太宗《士族志》的修订、皇权的加强以及其自身的腐朽和“侯景之乱”的打击等原因造成的。

关键词:士族门阀制度;形成条件;衰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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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是门阀世族,并在魏晋时期,形成了门阀制度,这一制度,在当时的历史发展中有着重大的影响。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取代了秦汉时期世家地主的地位,成为地主阶级中占主导地位的阶层;而在隋唐时期,门阀世族的势力却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一、士族门阀制度形成的原因

所谓门阀制度,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门阀士族的政治经济特权和优越的社会地位予以确认的制度。门阀制度确立后,封建国家的地主阶级政权的本质是门阀势力集团的专政。“琅邪王氏王导、王敦兄弟与司马氏‘共天下’,开创

了东晋门阀政治的格局,建立了祭则司马、政在士族的政权模式,维持了一个世纪之久。”[1]

东汉以来,在依附关系较强的大土地所有制基础上,产生出不少累世高官的世家大

族,他们是地主阶级的上层,具有种种政治经济特权。不过在制度上对于他们的这种特权和地位并无明文规定。世家大族的这种特权和地位得到朝廷在法律上承认的标志就是曹魏九品中正制的确立和西晋占田荫客制度的颁布。

(一)九品中正制的确立

尽管从西汉到三国,封建皇权统治都曾抑制打击世族地主势力。但世族地主的势力却越来越强大,终于发展到可以改变封建政权内部集团力量结构的程度。在曹魏统治时期, 虽然也给豪强极大的限制,但随着世族地主经济、政治地位的逐渐上升,到了曹丕称帝时,为了取得世族地主的支持,就不得不对世族地主让步。他接受世家地主代表人物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 即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事实上成了世家地主控制选官的一种政治特权。还有租牛客户制,吴的领兵、复客制,晋的官品占田制,荫客荫亲属制等等,经过一系列保护门阀世族特权的立法,使统治阶层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2]的局面,也就标志着门阀世族由习惯上的存在变成法律上的承认,封建统治成为门阀集团的专政。

汉魏禅让连带引发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处置汉朝官僚的问题。形式上应该是魏下入居汉朝廷,但实际上魏朝官僚原班人马占据中央政府,而至今为止出仕汉朝廷的官僚只得失业。宫崎市定先生认为,九品中正制确立的原因是为了安置汉朝的旧官僚。“但是,既然目的是取消两重政府并统合为一,就不可能原封不动地按照汉朝官僚体制吸收汉朝官僚,因此,必须解散汉朝官僚体系,在回归个人的基础上,再根据个人的才能,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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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内安排相应的位置。这是最现实的解决办法。”[3]

所以,当曹丕代汉称帝前,为了要取得世家大族的合作与支持,便接受了颖川大族陈群的建议,开始推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初行时,中正品评人物的标准是家世、才、德三者并重,也比较注意社会舆论。但是,由于中正的位置长期为高门大族所把持,故越到后来,才德越被忽视,家世出身越来越被看重甚至成为唯一标准,到西晋初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彻底变成了门阀士族控制选官的工具。这样,门阀士族逐渐兴起,并掌控国家的用人权利,从而为士族门阀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西晋的占田荫客制度

三国以来,门阀大族不仅通过九品中正制巩固了其政治特权,而且又通过政府所颁行的其它制度和措施获得了许多经济特权。东吴曾推行复客制和领兵制来保障世家豪族的利益。曹魏后期,世家大族在经济上也逐渐有了免役免税的特殊权利。

西晋占田法规定,官吏按官品高低占田,一品占田五十顷,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这种官吏占田的亩数,并非是世家大族可以占有土地的限额,而只是政府依官吏品级重新加给他们的亩数,故李重在太康中有“人之田宅,既无定限”的说法。“占田法实施之后,由于官吏有受田、荫客的规定,官品愈高,受田愈多,受田之后,又往往有受而无还,因此,占田法不仅没有妨害世家大族庄园经济的发展,反而助长了它的发展。”[4]

当时实行的是给客制度,史称“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5]这种给客制度,到西晋则发展成为系统的荫户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颁布的占田制,则更明确系统地确定了门阀地主在占田、荫族、荫客诸方面所享有的法定特权。它规定:一品官有权占田50顷,以下每品递减5顷,至九品占田10顷。士族官僚还可以按官品高下荫户,“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6]被荫者免除了国家的租赋和摇役,而且完全受门阀地主的剥削和役使,成为他们的依附人口。“官品占田荫客法的颁行 巩固和扩大了门阀士族的特权是门阀士族经济特权法律化的重要标志为士族门阀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7]

(三)东晋时期皇权的弱小

东晋与西晋政权结构虽然都是皇室与门阀士族的联合统治,但西晋王权强大,而东晋皇权弱小,这种形势迫使东晋政府对南北大族采取宽纵政策,如在政治上确立了‘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8]的准则,公开宣布大族不受法律约束。东晋设置的侨州、郡、县,也主要是为了照顾南迁世家大族的利益,一则是为他们做官增加了位置;二则是使他们控制大量户口而不纳租服役,后来即使纳租调也比一般编户轻些。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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