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严重时要进行更换。
21、起重机的吊钩、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之一的应更换: 一、表面有裂纹。
二、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度。 三、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四;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2、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表面磨损达1.5-2.0mm时(大直径到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3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杀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切断电闸,并关门上锁。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交、直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
2、焊接的金属设备、容器本身有接地、接零保护时,焊机的二次绕组禁止设有接地或接零。
3、多台焊机的接地、接零线不得串接接入接地体,每台焊机 应设独立的接地,接零线,其接点应用螺丝压紧。
4、每台电焊机须设专用断路开关,并有与焊机相匹配的过流 保护装置。一次线与电源接点不宜用插销连接,其长度不得大于3.0m,且须双层绝缘。
5、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 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严禁长距 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它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6、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7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水冷式除外),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上方应防雨 雪或搭设防雨棚。
8、焊接带压力、带电及盛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 或管道,以及施焊点周围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时,应在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下方可施焊。
9、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置换、清洗、吹扫,必要时要进行检测和施焊过程中的随时监测,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焊;并注意通风换气,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直接输氧气。
10、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作业。雨、雪后应先清除操作地点积水、积雪 后方可施焊。
11、焊接操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不小于10米的距 离,必要时应设围挡。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 、线路、配置应按照“临时施工用电 设
计”及“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和三级分配二级保护安全技术进行安装和架设。
2、电气设备和 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严禁一箱保护多台用电设备。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总箱、分箱、开关箱必须做好接地重复保护接零措施。
4、末端电器设备必须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 作 时 间 在 0.1S内的漏电保护装置和闸刀开关或自动保护开关,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
电压(千伏) 1 1---10 35-----110 安全距离,并须有人监护:
距离(米) 4 6 8 6、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7、施工现场进行线路 或机械维修时 ,切断有关电源,配电箱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8、所有 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9、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
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0、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必须牢固,高度有符合有关规定。严禁放在楼地面上及脚手架上。
11、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电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与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2、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路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5M 13、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塔吊司机操作规程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2、司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起重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操作;操作前要鸣铃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他挡位,严禁越挡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1m。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应在50cm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360度。
8、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回转半径严格执行说明书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 下,再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 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3、六级风以上以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须特别处理。
14、遇有超载情况应经过质安部门会同站、队、组研究,在采取措施并经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15、当两塔在同一两条相平行或相互垂直作业时,应注意保持两机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吊钩上所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16、起重臂与起吊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 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小于3m。 2) 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小于6m。
1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只允许在重物距离就位地点1-2m处使用缓慢下降脚踏开关(只允许短时间按压该开关)。
18、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 或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