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统计表
单位(公章):淄博市种子管理站
执法主体 执法依据 执法内容 备注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种子法》第20条 门(市农业局) 《种子法》第20条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种子生产许可行政许可 证》的审核(注册资本500万元) 不包括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行政许可 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注册资本100万元) 《种子法》第26条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种子经营许可行政许可 证》的审核(注册资本500万元) 《种子法》第26条 不包括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行政许可 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注册资本100万元) 市种子管理站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第三条 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行政仲裁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种子法》第59条 门(市农业局)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处罚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60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行政处罚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种子法》第61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行政处罚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 (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种子法》第62条 门(市农业局)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行政处罚 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种子法》第64条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行政处罚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行政处罚 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1四十条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行政处罚 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四十二条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农业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违反本条例规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行政处罚 全管理条理》第48条 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护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罚款。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违反本条例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处罚 全管理条理》第52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由县级以行政处罚 全管理条理》第53条 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收缴相应的证明文书,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58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证行政收费 照的工本费用 市种子管理站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申请现场鉴定,应当按照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鉴定费。 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18条 行政收费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种子法》第43条 门(市农业局) 市种子管理站 《种子法》第44条 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农业行政其他类 主管部门制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 其他类 (监管类)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种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条 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检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