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出来就是对投资者和群众冷漠、生硬、应付了事。 (四)是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到位。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等有了明确的规定。但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办法有限,在实际工作中履行职能仍有很大困难。如部门及部门之间就行政审批方面有关情况与中心发生意见分歧时,中心提出的协调意见很难得到实施。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中心往往只能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才能实现。但这样费时费力,增大了协调的成本。
四、“一站式服务”存在主要问题的对策探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到令行禁止。
党的十七大要求努力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成功实施进一步说明了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强化行政服务的必要性。市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组建行政服务中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迫切要求,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对于那些故意拖延、不肯交权、消极对抗,不配合行政服务中心的个别部门领导要予以警告,对那些表现较好的部门要予以表扬奖励。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把中心推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当前,一定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管办分离”制度,坚决取缔“小金库”,为行政审批权顺利转移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