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3.060 M 3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246—1998 eqv IEC 1085:1992
电 力 系 统 通 信 业 务 导 则
General considerations for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for electric power systems
1998-03-16发布 1998-12-01实施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引用的国际标准及文献 3 概述 4 业务要求
5 传输介质与通信方式
前 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技术报告IEC 1085《电力系统通信业务导则》(1992年第1版)。
电力系统通信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起着重要作用。它与一般公用通信虽有很多共同点,又有不少特殊性,需要专门研究。IEC 1085全面阐述了电力系统通信业务的具体问题,是电力系统通信规划设计及其他工作的指南,其中一些内容已为我国长期实践所证实,又包含很多国际上新的技术发展。将它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对我国电力系统通信事业的发展及现代化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本标准与IEC 1085在编写方法上完全相同,但在采用过程中作了一些编辑性处理或修改,技术上也有一些小差异。因此,本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是等效采用。
最主要的编辑性修改是标准名称。IEC 1085的名称用了general
considerations一词,应译为“基本考虑”。这与我国标准名称用词习惯相差过远,采用时将该词改为“导则”,英文名称仍按原文不变。
按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定,在本标准文本中,已以采用说明方式将技术上的小差异一一指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远动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自动化研究院、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设计院、南京有线电厂、扬州电讯仪器厂、许昌继电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道元、姜咸宁、李顺、陈自强、顾澄之、张国义。
IEC前言
1) 由所有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有
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地体现了对涉及问题的意见的国际协商一致性。
2) 这些决议或协议以建议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3)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国际电工委员会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条件许可
范围内,尽量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建议作为他们的国家规定。国际电工委员会建议与相应国家规定间的任何不一致处,应尽可能地在国家规定中明确指出。 本技术报告由国际电工委员会57技术委员会(电力系统远动远方保护及其通信)编制。
本报告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基础:
六月法文件 57(CO)56 59 投票报告 57(CO)有关本报告投票通过的情况可见上表中的投票报告。 本报告是型式2的技术报告。
本报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三年内复审,并作出以下选择:再延长三年,转为国际标准,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力系统通信业务导则
GB/T 17246—1998 eqv IEC 1085:1992
General considerations for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for electric power systems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03-16批准
1998-12-01实施
引言
不论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电力系统的规模及复杂程度都在迅速增长,要求提供更多的通信业务,以满足运行、维护及行政通信需要。因此,制定一个导则说明通信业务的要求十分有助于通信业务的规划设计工作。
本导则的编制以国际大电网会议文献(2.1)及国际电工委员会57技术委员会有关标准为基础。
应用本导则时,应注意到实现电力系统通信业务要求的技术可能性和具体方法与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有很大关系,还应符合当地邮电部门的要求,并与当地无线电、广播系统相配合。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全面阐述电力部门通信业务的具体问题及要求。
2 引用的国际标准及文献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涉及本标准各方面的标准及文献很多,按专业类别分列如下: 2.1 概述
电力系统通信网设计导则(1985)国际大电网会议35学术委员会04工作组 ANSI/IEEE STD 367:987 IEEE关于确定电站内地电位升高及故障感应电压方法的建议 2.2 远动
国际电工委员会为远动专业编制着一个很有用的出版物系列IEC 870,包括以下6部分:
IEC 870-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1部分 总则 IEC870-2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 工作条件
IEC870-3:198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3部分 接口(电气特性) IEC870-4:1990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
IEC870-5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IEC870-6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6部分 与IEC和CCITT标准兼容的远动规约
国际电工委员会及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出版了以下标准及文献: IEC50(371):984 国际电工词汇(IEV)—371章 远动
IEEE P 565/D3 5-27—77 电站自动控制及监控数据结构手册 2.3 远方保护
国际电工委员会57技术委员会为远方保护设备性能及试验方法出版了以下标准:
IEC 834-1:1988 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性能及试验方法 第1部分 窄带命令系统
IEC 834-2:1993 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性能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 模拟比较系统
2.4 电力线载波(PLC)
国际电工委员会57技术委员会出版了以下标准: lEC 353:1989 交流电力系统线路阻波器 IEC 481:1974 电力线载波结合设备 IEC 495:1993 单边带电力线载波机
IEC 663:1980 单边带电力线载波系统的设计 2.5 无线电
CCIR第16次全体会议建议及报告,1986,卷Ⅸ,第1部分 无线电中继系统固定式通信
CCIR第16次全体会议建议及报告,1986,卷Ⅷ,第1~3部分 移动通信
2.6 电信
频分制:
CCITT蓝皮书(1988),卷Ⅲ,Ⅲ-2分册 国际模拟载波系统 传输介质特性
时分制:
CCITT蓝皮书(1988),卷Ⅲ,Ⅲ-3分册 数字网 传输系统及复用设备 CCITT蓝皮书(1988),卷Ⅲ,Ⅲ-7分册 数据通信网 信息管理系统,X..400~X..420建议2.7 电磁兼容性
抗扰性试验(IEC801及IEC1000系列标准)
3 概述
电力系统是由分布于一个国家各地区的发电厂(火电厂和水电站)通过输配电网向远离电站、遍布国内各地的负荷供电而形成的。发电厂与变电站通过输电网连接,在变电站进行运行操作,降低电压,并通过配电网向民用及工业负荷供电。 一个电力系统常是一个公用电力企业。为了对这个企业及其发电厂、变电站进行管理和运行,需要建立以下一些单位(图1):
——企业管理中心;
——一个或几个控制中心,确定那些电站需要运行以及输配电网如何运行; ——一个或几个维护中心;
——一个或几个计算中心,为管理中心及控制中心提供支持。
显然,这些单位不能孤立地进行工作,需要为它们提供通信业务。本章以下各条说明通信系统应实现的功能及为满足这些功能需要的通信业务。 3.1 功能
3.1.1 行政电话(图2)
最基本的通信业务是管理中心与企业内各单位间的话音通信,即电话;还要使用电传、传真及电子信函。各单位之间也需要通信联系。
各单位还需要与企业外部通电话,即与公用电话交换网(PSTN)及其他主要行业用户专用网1]连接,这也包括电传,传真等业务。 采用说明:
1]“及其他主要行业用户专用网”等字是采用时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