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也说过:“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与学识渊博的人交往,可以学知识;与阅历丰富的人交往,可以学到生活经验,与品质高尚的人交往,可以净化自己的灵魂。相反,与思想落后或道德低下的人交往就会学坏。
(四)因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引发的犯罪时有发生。参军入伍,除了履行保家卫国的义务外,大家都怀有美好的理想,有的想在部队体验生活,锻炼自己,有的想在部队入党、考学、学技术、转士官等。这些想法都是很正常的,但也应该看到,部队是一个特殊的武装战斗集体,个人的理想追求必须服从和服务于部队整体的需要。当组织需要和个人的目标不一致时,总会有部分战士的个人愿望得不到满足。对此,大多数同志能做到自觉服从部队需要,听从组织安排,但也有少数人当个人愿望实现不了时,往往想不通,接受不了,甚至把怨恨发泄到他人身上,实施报复行为,结果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某支队军械员袁启发,想转士官的愿望没有实现,他认为是中队干部跟自己过不去,便怀恨在心,于是想通过盗取军械库枪弹来报复中队干部。按照袁启发的说法是,你们不让我当士官,我就让你们干部当不成。2001年底临近退伍时,袁盗取了9支枪、3000多发子弹后逃离部队,但很快被抓获。他因盗窃武器装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想用报复的方式“惩罚”别人,自己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还有不少新兵入伍后发觉部队与自己理想的差距很大,厌倦部队紧张艰苦的生活,一心想逃离部队,不少人因此受到劳动教养处理。
以上谈到的案例只是近年来发生案件中一部分,但是造成
6
的影响极坏,危害巨大。一是破坏了部队的安全稳定,影响了部队的建设。二是损害了武警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贾晓龙强奸案发生后,在当地群众中反响很大,极大地损害了部队的声誉。三是给自己和被害人家庭造成极大痛苦。四是毁了个人前途。贾晓龙作为一名新晋级的士官骨干,人生之路刚刚开始,却因盲目交友,毁了个人本来应有的美好前途。
第二,讲讲如何做到严格自律,遵纪守法
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绝不偶然的,都与其平时不注重学习、不加强思想改造和品德修养、不善于处理同志间关系或矛盾等有着必然的联系。有的不学法不知法,有的心胸狭隘遇事斤斤计较,有的不及时改掉不良习惯、嗜好等,滴水穿石,日积月累,小隐患酿成大问题。要当好一名合格的武警战士,走好军旅人生之路,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学法懂法,打牢法律知识基础。法律既有制裁人、约束人的一面,也有保护人的一面,这就是我们常讲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有这样的体会,一部法律如果你不去学,不了解它,那么,它对于你来说可能是一部枷锁。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这些都是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的。但是我们如果不学习掌握它,就不会去依法运用,弄不好,还可能造成假想防卫,以至违法犯罪。还有就是法盲,是稀里糊涂地犯罪。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一个法律知识贫乏的人,是谈不上遵纪守法的,作为一名生活在严明法纪之中的军人,就更加需要认真学好法律知识。
(二)要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
7
惯。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学到的知识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最终转化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一个人懂得的法律知识再多,如果没有较强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按法律要求去办事,也不能很好地做到遵纪守法。那么怎样才能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呢?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依法办事。条令、条例也好,法律法规也好,都是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它不具有灵活性,执行的时候就是要钉是钉,卯是卯,不打折扣,没有商讨的余地,更不能轻视它、蔑视它,否则,就会引起纪律和法律后果。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情况下,都要树立很强的守纪守法的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二要明辨是非。一个人连是非观念都没有,好坏不分、美丑不辨,就谈不上遵纪守法。三要点滴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够达到的。古人有句话叫作:“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说的是做好事和不做坏事都要从小处着眼,从点滴做起。作为一名军人,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定要从小事上做起,例如外出要请销假、有事要报告、警容仪表要符合要求、到社会上要遵守公共道德。这些小事做到了,日积月累,才能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
(三)要调整好心态,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得与失的问题,任何人都要面对它,是人一生之中需要经常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得”者愉快,“失”则痛苦,因此,人人都想“得”不想“失”。但人生之路常常不总是鲜花丛生,而是布满荆棘。所以,总能看到一些人报怨,感到自己得到太少,失去得太多,有的甚至
8
把自己的“失”怪罪于他人、埋怨集体,干出不理智、违法犯罪的事情。如何正确对待人生的得与失?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讲《论语》的老师于丹说得好,她说:面对生活中的种种缺憾和不如意,一味地怨天尤人,唉声叹气,甚至产生不负责任和逃避现实的想法,只会加重痛苦,而要以平和积极的心态应对,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个遗憾。印度诗哲泰戈尔说:“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作为军人,我们随时都会在物质待遇、荣誉进步、家庭幸福等方面,面临得与失的考验,这个时候头脑一定要冷静,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辩证地分析问题,只有把暂时的“失”当成经验和财富,今后才能更好发展和进步。
(四)要学会换位思考,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现代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非常重要,他不仅影响着一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进步。那么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呢?除了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外,与他人交往相处时要学会换位思考。现实生活中,由于个人的性格、习惯、爱好、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即使朝夕相处的战友之间也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磨擦、磕碰,这个时候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多一点理解,少一点猜疑;多一点宽容,少一点刻薄;多一点冷静,少一点冲动。要学会“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不要一味地斤斤计较,钻“牛角尖”,记小仇,更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最后让愤怒的火焰灼伤了别人,也烧毁了自己。
(五)要勤俭节约,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但是,随着
9
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把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丢了。如当前社会上一些超越现实、盲目攀比的畸形消费;斗富摆阔、一掷千金的奢靡消费;过度包装、极度美化的蓄意浪费;“长明灯”、“长流水”的随意浪费等现象比较多。部分官兵也产生了现在生活好了,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过时了等模糊认识,个别官兵甚至盲目从众,超前消费,借债消费,攀比消费,钱不够花就去偷去抢,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觉得大家应注意三点:一是要明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道理,从严要求,不搞高消费,不到不健康场所消费。二是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不要佘账欠账。三是要学会独立。要知道父母亲年龄大了,挣钱不容易,不要总是伸手要钱,要自觉地在军营中努力锻造自己,切实培养勤俭节约的好品质。
第三,讲讲处置涉法问题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由于各级党委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政治机关和政法干部的共同努力,广大官兵的积极配合参与,官兵个人和家庭的涉法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广大官兵法律观念越来越强,通过组织,依靠法律,解决涉法问题的自觉性越来越高,对家庭遇到涉法问题,多数同志能够协调亲友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在解决涉法问题上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处理涉法问题不及时、不得法,个别的意气用事,甚至施暴引发犯罪,不但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还导致权益损害蔓延扩大。下面,就如何合理有效的解决涉法问题,给大家做个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