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3)

2018-11-28 15:57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项目部 主讲人 地点 参训人员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提纲: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四、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接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楚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接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注:项目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须填写此表,参训人员签名附后(参训人员签到表)。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培训提纲: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掌握必要的电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2、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等现行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宜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二、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易燃易爆物品。 4、点燃焊(割)炬时,应开乙炔阀,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 5、点燃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6、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8、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9、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做二次线回路。 6、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应集中堆放。 7、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注:项目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须填写此表,参训人员签名附后(参训人员签到表)。

梁龙斌 2014.9.8 项目部 主讲人 地点 参训人员 梁龙斌 项目部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记录整理人 学时 王巨龙 90分钟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项目部 主讲人 地点 参训人员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提纲:起重工(信号工、挂钩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坚持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点状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联结,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人守护。 5、大雨、大雪、浓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示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 输电导线电压(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得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接(卡接、插接); (7)调转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注:项目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须填写此表,参训人员签名附后(参训人员签到表)。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项目部 主讲人 地点 参训人员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提纲:起重工(信号工、挂钩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8、指挥信号工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响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 (4)正确的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型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9、挂钩工工必须相对固定并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常用材料质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和就位方法; (4)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5)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栓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要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注:项目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须填写此表,参训人员签名附后(参训人员签到表)。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项目部 主讲人 地点 参训人员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提纲:起重工(信号工、挂钩工)操作规程 二、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绳套。 2、铁绳:应按照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较拧,一般吊物可用完挂法,必须保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运。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响声和通讯设备;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提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3、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滑、易滚、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4、抽绳:吊均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5、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6、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速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7、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8、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9、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注:项目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须填写此表,参训人员签名附后(参训人员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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