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德育工作管理条例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武汉市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导纲要》、《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及东湖开发区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确立“对话式立德树人”的观念,把以学生生命发展为本,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首放在推动我校内涵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特此制定《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德育工作管理条例》:
一、指导思想
1、认真研究和提高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学德育大纲》规定的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科学地规划学校德育的具体内容、实施途径和工作方法,做到有序和有针对性,克服无序和盲目性,积极地、主动地、科学地、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2、加强德育内容的先进性和基础性。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加强以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为重点的基础道德教育。注意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学校的学习生活充满着高尚情操和崇高精神。
3、重视学生活动与教育过程。应以学生主体身心发展的特征,积极地、自主地和创造地开展主体式德育,让学生去体验、去实践,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有效地促进学生素质得到健康的发展。
4、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提升德育观、学生观,促进广大德育工作者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成为广大学生的良师益友和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5、贴近社会实际、贴近学生生活、贴近青少年学生成长的需要。结合学生的生活、学习、工作实践进行教育引导,用生活中的真、善、美教育学生,用生活中的假、恶、丑警戒学生,正确地使用行为评价,通过肯定、鼓励、称赞等方法,培养学生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组织机构
1、学校德育工作由学校王华校长主管。
2、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德育校长、政教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各班主任等。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召开会议、分析情况、制定计划、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学习理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3、发挥年级组的作用。配备各年级组长,年级组长组织协调各教学班,各学科教师进行有关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健全团委、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等组织,并选拔符合市教育局和团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的条件的教师担任团队干部。并充分发挥和引导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5、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好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岗位职责 1、校长:
(1)认真地、全面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武汉市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导纲要》等德育文件,落实好《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规,保证德育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协调好与做其它工作的关系,把握德育工作发展方向,制定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
(2)定期召开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交流、研究、布置、总结工作。
(3)选配好政教主任、团队干部、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并指导、检查、评定他们的工作。
(4)定期组织调查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学习德育理论、进行课题研究,探索德育工作方法。
(5)总结、推广学校德育工作经验和特色,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会议。
(6)争取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支持与配合,让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政教主任:
(1)协助校长做好上述六项工作。 (2)抓好“四校”(校容、校貌、校风、校纪)建设,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组织全校性的学生各项德育活动,上好校会课,指导好班会课。
(4)定期召开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例会,学习理论、交流工作、总结经验、布置工作。
(5)组织做好各项学生评优工作,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与评选工作。 (6)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整合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力量的配合。 (7)负责后进生学习的管理与帮教工作。 3、团委书记:
(1)根据上级团组织指示和学校德育计划,制定本校团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2)搞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发展新团员,在各班级建立团支部并培训团干部。 (3)搞好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建立团校,定期开设团课,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思想素质。教育团员在学习、工作及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各种形式的团员和团外学生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
(5)负责做好每学年度市(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工作。 (6)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7)坚持团建带队建,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队伍上和工作上做好全团带队工作。
4、年级组长:
(1)定期组织本年级全体教师学习理论、研究学生、分析现状、商讨教育措施。 (2)统一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求,协调与其他年级的关系。 (3)配合班主任抓好后进生的转化教育工作,处理偶发事件。 (4)组织全年级的学生各项活动,召开年级家长会。 5、班主任:
(1)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关心与指导学生的身心健康。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学习品质。
(3)负责班级的组织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建好班委会,指导团队工作,开展各种班级集体活动;做好班干部的选拔与培养。 (4)组织与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校内外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发展兴趣、培养特长。
(5)经常分析班级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情况,进行个别谈话,给每个学生以具体指导,培养学生健康的个性品质。
(6)定期进行家访,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家长形成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7)负责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填写的指导工作。 6、政治课教师:
(1)准确地传授品社课、政治课教材中的理论、思想、观点、联系实践,不断研究,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发挥主渠道的德育作用。
(2)结合学生思想实际,经常向学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介绍有关社会,经济知识,组织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正确地理解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
(3)经常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关心每个学生的思想发展,进行个别谈话,培养学生用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的品格。 7、心理辅导教师:
(1)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工作,指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开展心理教育与辅导工作。
(2)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学校心理辅导讲座,上好心理辅导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3)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4)建立和管理好学生心理档案,组织进行心理辅导的科研工作。 8、其他各科教师:
结合所教学科的具体内容和特点,通过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及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以下教育:
(1)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教育。 (2)良好的道德品质的教育。
(3)正确的学习目的和端正学习的态度的教育。 (4)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的指导。 (5)科学的思维方法的教育。
(6)积极向上的个性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的教育。
四、德育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感,了解中国近代史,中华民族所受的深重灾难;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英勇斗争,取得革命成功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了解我们党带领人民走过的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果,把对社会主义、对党的信念从小扎根在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2、民族精神教育。充分认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必要性,明确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途径。积极开展“民族
精神代代传”活动,召开加强民族精神教育现场交流会,重点安排好每年9月份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贯彻《武汉市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导纲要》并实施《东湖开发区学校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
3、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培养。加强以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培养学生开拓创新、刻苦钻研、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不断用中华民族和世界优秀文化感染学生,激发青少年学生确立积极的人生态度,提高他们的人文素养。
4、基础道德和法制教育。继续抓好以“四校”建设为重点的行为规范教育工作,拓展“四校”建设内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利用节假日、纪念日、重大仪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从中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组织学习教育部和市教育局委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小公民道德教育为重点,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学生了解宪法等法律,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守法、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5、生命教育。积极探索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生命与性别、生命与生存、生命与生活、生命与安全、生命与尊严、生命与关怀和生命与价值等。积极营造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校园环境,努力使学校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武汉市身边的好学校”的引领作用,面向全体学生,以优化学生心理品质为主体目标,努力创设良好心理健康成长的环境,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的现代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