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
思路
2018年是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验收之年,是创建 污水零直排区 的奠基之年,是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的关键之年,也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以绿色发展理念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重要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 提质量、补短板、抓改革、严监管、强服务、惠民生 ,坚持以 五水共治 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坚持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立环保新形象,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市前列。全年大气优良率94.0%,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8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总体评价为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 五水共治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4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7.5万吨。进一步完善管网建设,已完成污水主管网铺设25公里,为全年市级任务100%,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截污能力明显增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整合
今明两年农村生活污水建设任务,今年已完成19个村的项目建设,全县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49个,覆盖率达95%。理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和终端维护工作体制,促进建成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对17家电镀企业开展了深度整治;对全县印花行业进行整合提升,整治关闭印花企业38家。开展畜禽养殖新一轮全面整治,52家畜禽养殖场在线设施接入环保监管平台,发酵床技术完成试点。对全县3万多亩海淡水养殖塘、244家汽车维修企业、56所学校和幼儿园、9家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城区4个主要菜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进行了排水许可证核发前期排摸,全县共有排水户5045家。完成入河排污(水)口整治244个,为全年计划的100%。完成河塘湖库清淤疏浚152万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同时开展堤岸绿化、种草养鱼、配水补水等生态化治理措施,从而进一步改善河道面貌,提升水体水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常态治水。进一步细化河长职责,调整完成新一轮河长基础信息,明确河长考核管理要求,落实 管、治、保 三位一体责任。全面实施塘溪长、沟渠长、山塘水库长等小微水体长制度,设立小微水体公示牌,强化村级干部对小微水体的管护责任。完善 五位一体 的督查体系,统筹省、市、县三级督导力量,设立县综合督导组,深入治水第一线,推进任务落实。实行工作提示单和 黄、橙、红 三色督办单制度,在全市首推剿劣督导APP。健全考核机制,将剿劣和零直排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加大考核力度。三是提前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1194号)文件和省环保厅要求,申报参选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于今年5月编制完成《XX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按照既定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并将《规划》报
送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备案。同时紧密联系上级部门,多次就创建验收工作进行衔接,并邀请有关专家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于9月1日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并于9月18日获得环保部命名,提前两年达成目标,也是国家首批、省内五个之一、市里唯一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正式开始编制《XX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区域绿色发展评估、生态环境补偿等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为后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稳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
(二)多措并举,继续深化治污减排。一是着力推进污染物减排。按照2018年度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任务要求,制订年度减排计划,明确减排要求,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开展锅炉排放提标改造工作,重点督促抓好大唐乌沙山电厂、宁波正源电力、3家猪场、农村垃圾收集、河道淤泥清理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实施。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公司4台机组已完成清洁化排放改造,烟气排放数据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限值。协助经信部门做好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100台。5家企业6台锅炉因民生和特殊工艺申请延期。完成103家环保重点监控企业(91家工业企业、5家污水厂、1家垃圾填埋场、5家养殖小区、1家危废企业)的环境统计工作;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8家国控企业季度统计直报审核工作。开展入海排口整治,编制出台我县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完成46本需整治的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 一口一策、一河一策 方案。计划封堵入海排口17个、整治入海排污口46个、涉养入海闸273个、入海河流治理和水质养护提标38个、统一制作排污口标识牌405个,现已全部完成并于12月底通过整体验收。加强道路执法能力建设,
开展机动车排气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对集卡等重柴车辆实施专项整治的执法检查,6-10月共完成检查任务202辆。二是着力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工作。2018年年初起对全县剩余13家VOCs污染企业进行第三方 一厂一策 治理方案调查编制,8月完成8家印染企业 一厂一策 治理方案评审,10月完成剩余5家企业 一厂一策 治理方案评审,所有企业对照 一厂一策 治理方案要求开展VOC治理。深化电镀整治工作,在2018年底前完成深度治理(工艺全自动、设备全封闭、废水全分流,设备全架空、标准全提升)。目前所有企业都已完成一厂一策改造方案、明确完成改造时间节点。配合开展106家印花、14家水洗企业整治工作。目前已关停印花企业65家,41家企业已签订协议搬迁白岩山、爵溪印花园区(其中29企业搬迁白岩山印花集聚园区、12家搬迁到爵溪印花集聚园区)。配合经信部门出台《爵溪区域水洗行业整治提升方案》,14家水洗企业进行改造,其中原地改造8家,组合3家,搬迁3家。三是着力督促污染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省控、国控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将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数据和年度报告上传至省环保厅网络平台,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通过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
(三)联合联动,环境监管坚持铁腕执法。一是保持高压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和环境排查整治。按照《XX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县污染源情况,进一步完善《XX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企业动态数据库》及《XX县监察执法人员数据库》,按要求对重点污染源企业、一般污染源企业、特殊污染源企业进行抽查。截止10月底,2018
年前四季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共抽查企业174家,其中重点污染源32家,特殊污染源16家,一般污染源126家。已完成检查的企业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 21家,立案14家,行政处罚金额78.3万元。积极开展 绿剑1号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绿剑2号 暨省 铁拳2号 夏季治废专项执法行动、 绿剑3号 暨省 铁拳3号 秋季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检查工作、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化解工作和废铅酸蓄电池专项行动。对全县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利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共检查企业257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5处,立案查处企业2家,处罚金额13.7万元。完成县级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个备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旅游、农业污染源、农村防治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等情况的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全面清理违法违规项目,共完成1051个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8-2018年)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甬环发[2018]25号)文件精神,我局共排查涉及火电、印染、污水处理厂、食品制造、畜牧养殖、石化、家具、电镀、化工等9个行业的企业13家。第一批次(火电、印染、污水处理厂)达标评估全部完成,主要污染物达标率为百分之百。根据标准评定,13家企业中11家达到优秀,2家为良好,13家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第二批次(食品制造、畜牧养殖、石化、家具、电镀、化工)共排查出企业45家,接下来将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达标排放的评估工作,争取在年度前完成45家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我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山区等地存在的纳污水塘、水坑、山塘及矿坑(重点是废弃采石矿)开展重点排查。经过排查,未发现符合文件要求的纳污坑塘。二是全力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