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模式
【摘 要】本文采用理论分析、比较研究与综合归纳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意义入手,在研究融资模式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系统地探讨了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模式,并对改善我国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实现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的多样化发展提出了相关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融资平台;融资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积极与国际接轨,努力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融资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采用的融资模式,除了常见的银行借贷模式外,更多是地方政府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及其成立的各类公司以及部分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等的融资主体进行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无论是在债务规模还是地方政府使用意愿上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一、我国地方政府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主体不规范,职能不明晰。主要负责人多由政府领导担任,建设单位同时承担着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多种职能,在决策与投融资主体间责、权、利界定模糊,融资的决策主体、偿还主体和投资失误的责任主体不明晰。(2)融资模式相对单一。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资金、政府出面获得的政策性和商业
性贷款、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依靠政府信用举借的内债和外债等。(3)融资平台规模增速过快。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中央政府将“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引起各界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关注。地方债务问题可能会成为4万亿元投资和9.6万亿元银行天量信贷的后遗症,甚至可能危及中国经济的安全。(4)融资信用信息监管体系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只能在国家法律“禁区”外寻找资金来源,往往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 二、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分析
(1)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政府融资模式的重要选择。从长期来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更容易监管、更为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券,将隐性债务显性化,是化解地方政府银行贷款过多可能造成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也是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国家的普遍做法。(2)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政府融资的重要模式。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要按照《通知》要求,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3)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政府融资模式。一是应鼓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其有收益的项目
进行直接融资发行城投债。二是探索通过政策性银行国有投资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解决政府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阶段性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三是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培育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市场化机制。
三、改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的策略
(1)打造多元化的融资主体。打造多元化的融资主体关键在于组建或改组相应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国有投资公司,使之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平台。(2)明确融资主体的定位和主要职能。融资主体的定位,是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机制首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政府的投资职能、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相分离和政企分开、管用分开的原则,投资公司经政府批准设立,作为政府投融资的责任主体,执行政府相关事业发展政策,履行支持政府投资项目的职能。(3)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和审计部门应明确监管或监测角色,建立政府部门和金融系统之间的联系机制,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4)设立地方政府融资风险基金。地方政府可以借鉴加拿大政府融资模式,允许地方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从每年的财政收入中,按适当的比例提出一笔地方政府融资风险基金可以有效规避融资风险。(5)创建独立信用评级公司等外部中介机构。我国政府尤应当有意识地整合或扶持一些规范的外部中介机构来对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活动进行服务,特别是一些专业的信用评级服务。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评级机构资格认证和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