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昌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 “ 诚信南昌 ” 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 业企业的市场诚信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清 欠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按照 “ 诚实守信、失信必惩 ” 的原则,建立准入和清出机制,充分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推动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运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我市开放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 于 2010年 11月 30日印发了《南昌市建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行业企业〈信
用管理手册〉及 “ 企业 IC 卡 ” 实施办法(试行〉、〈南昌市建筑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实名制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建发 [2010]152号,目前 “ 南昌市建委诚信管理系 统 ” 的软件研发已基本完成, “ 两个办法 ” 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要面向市场,加强建 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提高诚实守信的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强化诚信管理的内部 约束和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 监督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诚信评价发布体系。充分发挥政府 部门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和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机 制的建设。按照 “ 守法经营、承诺兑现、失信必惩、保障有力 ” 的原则,创造良好建筑市场 诚信环境,提高诚信水平,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有序地开展工作,决定成立 “ 市建 委加强南昌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龚亚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向阳 建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王 俊 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应 皓 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徐海仁 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江 涛 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庆荣 建委党委委员、总 工 张焕胜 建委副调研员
成 员:赵铁堆、李友水、姜云建、史力有、周志军、熊新、魏洪亮、熊禛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联络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王俊副主任兼任。 三、工作步骤及程序
(一、采集企业及管理人员基本信息。(2011年 3月 17日 — 2011年 4月 30日 1、企业登陆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ncjs.gov.cn 的 “ 南昌市建委诚信管理系 统 ” 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南昌市本地企业(含省属企业在 2011年 3月 17日 — 2011年 3月 31日之间在网上完成 注册申报程序,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详见洪建发 [2010]152号文件 到市建委执法联络处 (建设大厦 15楼进行信息确认,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
(2、江西省其他设区市企业在 2011年 4月 1日 — 2011年 4月 15日之间在网上完成注册申报 程序, 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详见洪建发 [2010]152号文件 和《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 序承诺书》(附件一到市建委执法联络处(建设大厦 15楼进行信息确认,办理《信用 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
(3、外省企业在 2011年 4月 16日 — 2011年 4月 30日之间在网上完成注册申报程序,并提供 相关书面材料 (详见洪建发 [2010]152号文件 和《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到 市建委执法联络处(建设大厦 15楼进行信息确认,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
2、江西省其他设区市企业和外省企业在进行信息确认同时,其管理人员必须到市建委执法 联络处(建设大厦 15楼进行首次指模打卡确认,采集基本信息。具体指模打卡事项详见 《南昌市建筑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3、企业申报材料由执法联络处受理初审,然后统一送交市建委建管处复核(对进昌的企业 办公场所和人员由建管处和执法联络处一起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无误后发放《信用管理 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
(二、自 2011年 5月 1日起,南昌市区域内(含县、区、开发区、新区的建筑市场活动 正式启用《信用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建管、招投标等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事项和开标前应要求投标企业出示《信用管理手册》 和 “ 企业 IC 卡 ” 。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于 2011年 4月 1日前自行购买 “ 非接触式 IC 卡读 写机 ” ,便于在 “ 南昌市建委诚信管理系统 ” 上读取企业信息,具体事宜咨询市建委建管处。
(三、市建委建管处自 2011年 5月开始,每月根据电
脑指模打卡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并在市建委网上公示处理结果。 1、对于第一次人员未到位的企业从网上进行警告处分;
二次人员未到位的企业网上公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超过三次人员未到位的企业将视情节 轻重暂停其《信用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的使用 3个月至 1年;其他处罚依据《南昌市建 筑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对在办理相关事项和人员指模采集中存在冒名顶替、使用假证件等行为的企业,经建管 处和执法联络处一致确认属实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 “ 暂停办理或使用《信 用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1-6个月 ” 的处理;超过三次的企业给予 “ 暂停办理或使用《信用 管理手册》和 “ 企业 IC 卡 ” 6个月至 1年 ” 的处理。
(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变更程序。
1、企业申请《信用管理手册》 登记信息变更(含增加人员信息的前, 必须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需凭原申领手册的 “ 用户名、密码 ” 登陆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www.ncjs.gov.cn 的 “ 南昌市建委诚信管理系统 ” ,对信用手册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修 改;网上填报申请变更资料后应认真检查所填写的各项资料是否完整、正确,确认无误再 提交;一旦提交,信用管理系统将自动保存修改记录,企业将不能再进行新的变更修改及 提交。企业需删除已登记的人员,请网上直接提交变更(无需修改任何信息,并到执法 联络处提交《施工、监理企业信用手册变更申请表》(附件二和相关变更资料即可。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正常建设,成立 “ 市建委加强南 昌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具体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 和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联络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日常组织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互动机制。按照 “ 全面完整、及时准确、规范有效 ” 的要求,利用有 形建筑市场载体,逐步完善 “ 南昌市建委诚信管理系统 ” ,建管处负责施工、监理企业资质 诚信行为、从业人员诚信行为等的收集记录;招标办负责招投标诚信行为信息的收集记录; 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开、竣工等诚信行为、质量诚信行为、安全诚信行为信息的收集记 录;造价站负责工程造价等诚信行为信息的收集记录。
3、建立信息共享的联动监管制度。将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与建筑行业评优评先、企业资质 管理、注册备案等行业管理活动直接挂钩,实行差异化的行业监管机制,对诚信度高的企 业予以培植和扶持,实行以自控为主的行业管理模式;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实行重 点监控和 “ 一票否决制 ” ,与企业和个人评优评先相挂钩,通过实行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行 业管理模式,加大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成本,扩大诚信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净化建 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