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房款抵工程款的管理办法

2018-11-28 20:01

关于以房款抵工程款及借支工程款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以项目在建商品房抵偿工程款事项,严格执行工程款付款审批流程,防止超付等风险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 以房款抵工程款管理办法

(1)首先明确以在建商品房抵偿工程款的审批流程仍使用工程款合同付款管理办法。以合同预算部、财务部作为工程款支付控制的核心部门,遵循先预算、财务审核,后交管理层审批支付的原则。该业务审批流程为: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部、监理公司出具工程形象进度、节点验收意见

?预算部出具核实工程量及造价的意见?财务部依据预算部

意见,审核合同,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经总经理授权,确定付款额度?交营销部作为选取房源的依据?财务部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款发票及收据后开具房款收据,同时通知营销部门办理网签(备注:如所选房源需网签至第三人名下,则需由预算部、财务部主导签订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第三人三方债权债务对冲协议。)

(2)营销部不能替代财务部签订任何房款冲抵工程款协议。仅在财务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款发票及收据情况下,配合办理认购协议或网签等手续。

(3)财务部在上述流程中手续不齐全情况下有权拒绝

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4)在乙方(施工单位)无力垫支工程款,导致可能撤换项目施工单位时,由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研究核算乙方撤离可能导致甲方承担的费用,妥善处理材料、劳务各方关系,合理确认预计负债,以便双方谈判结算工程款时作为扣除项目备选项。

(5)涉及其他如加气砌块和商砼款结算,如需以房抵账,参照上述流程执行,按合同材料属于乙供,但乙方指定甲方支付款项给第三人的,须由财务部牵头签订三方债权债务对冲协议。因上述款项计入工程总造价,故乙方需配合第三人完善工程款发票手续。否则甲方财务部按照合同付款管理办法有权拒付(详见附件三规定)。

二、借支工程款的管理办法

(1)在未达到付款节点,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通过借支方式预支工程款的,需公司预算部估算已完工程量的造价,估算单作为借支单附件。作为公司领导审批依据。

(2)借支程序具体流程为施工单位申请?工程部现场管理人员审核?预算部出具估算意见?财务部审核 ?董事长审批

本办法自 2016年 月 日起执行。

河南##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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