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院已内聘高(包括副高)级职称的科室主要负责人、符合新晋升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内聘条件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本专业第一个取得高(包括副高)级专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项岗位管理,可不占医院内聘岗位职数。
七、技术工人的聘用办法 (一)申报人员
申报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的人员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或破格条件,方可按允许申报的技术等级申报考核。由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有违纪行为在处分期内或处分不满一年的。 2.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不在工人技术岗位工作的。
4.所报考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不对口的。 5.离本人退休时间还不到一年的。 (二)新聘人员
1.聘任的对象: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的人员。 2.聘任的职数:在上级批准的职数范围以内聘用。 3.聘任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与该工种岗位(等级)相适应的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其中,应聘中级工以上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应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4)技术考核合格者(但任现职三年期间每有一年技术考核不合格则相应推后一年聘任,以此类推);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聘任岗位(等级)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7)聘任中级工、初级工,须有全国统考计算机合格证; (8)根据技术工人量化评分标准,按得分高低,在岗位职数范围内,经人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医院批准后予以聘用,办理聘任手续;因岗位职数所限无法正式聘任的,不享受内聘待遇。
4.由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1)有违纪行为在处分期内或处分不满一年的; (2)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不在工人技术岗位工作的; (4)所持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资格证书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不符的; (5)未经医院同意,私自到外参加培训和考试的;
(6)近三年任一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累
.
计人民币≧2万元的,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三)续聘人员
续聘条件和不予续聘的情况与新聘人员相同。 (四)降聘人员
1.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降聘(在原聘工人技术等级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聘用),降聘期限一年。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年度考核连续二年为基本称职的; (3)技术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当年医德医风考核为“较差”等级的;
(5)近三年任一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累计人民币≧2万元的,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6)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降聘人员降聘期满后,按新晋升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包含内聘)条件,重新申请参加下一聘期的聘任。
3.降聘人员执行所聘等级的工资待遇。因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降聘处分而降聘的,则从降聘之日起按降聘等级重新确定其档案工资,执行所聘等级工资待遇。
(五)解聘人员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予以解聘: 1.出国、出境逾期未归的。 2.负刑事责任的。 3.开除公职的。
4.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5.在聘任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6.其它符合解聘条件的。 八、打擂竞聘计分办法。
各岗位等级均采取如下计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一)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包含内聘)的年限(周年)计分:一年0.5分。
(二)工作年限(周年)计分:一年0.25分(中途学习不计工龄)。
(三)学历计分:博士研究生2.5分,硕士研究生2分,本科(含大学普通班)1.5分,大专1分,中专0.5分。其它学历不计分,学
.
历必须与所竞聘岗位专业相符。
(四)聘期(近三年)内论文和科研计分如下:
1.各类杂志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增刊除外)按以下类别计分: 译文、短篇或病普通论文 杂志类别 论著、综述 (一页及以上) 下) 核心期刊 其他公开发行期刊(有ISSN和CN刊号) 2.国家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科普类出版物:主编2分,副主编1分,编委0.5分。
3.科技项目(课题)通过成果鉴定或验收按以下评价水平计分: 负责人排序 评价水平 一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省内领先 省内先进(市内领先) 5 4 2 1 二 3 2 1 0.5 三 2 1 0.5 0.25 1 0.5 0.25 2 1.5 1 例报告(一页以市卫生局新技术项目验收第一负责人计1分 4.科技项目获各类科技奖励按以下类别计分: 奖励类别 国家级奖 省部级奖 .
等级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一 30 20 10 9 二 25 15 8 7 负责人排序 三 四 20 15 10 8 6 5 5 4 五 10 6 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