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
1、科室负责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与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2、医院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3、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4、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5、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监督人员对交接清运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3、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4、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5、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6、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保洁员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8、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2、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3、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体检制度
1、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熟悉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2、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4、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7、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9、预防保健科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预防保健科。
医疗废物管理检查监督制度
1、预防保健科对全院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进行监督管理,对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科综合目标考核。
2、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等工作进行自查。
3、定期对医疗废物有关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评价。
4、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环境卫生等各项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督查。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在48小时内向旗卫生局、旗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旗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旗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调查
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旗卫生局、旗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旗政府、旗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
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
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理 分别置入专用黄色塑料袋或防穿刺容器内 贴上医疗废物收集标签 (下午:14:30—15:30) 经污物通道到达医疗废物暂存地 与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人员交接登记双签名 暂存地管理人员与集中处置单位收集人员交接索要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