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任职证明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 ,住所: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选举拟出任企业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 年; 同志(身份证号码: ,住所: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选举拟出任企业监事,任期三年;并经审查上述同志履历中无以下情况:
1、 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期满或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 7、 8、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是国家机关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