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8:X项目(一期)用工量统计表
附表9:X项目(一期)种苗及主要材料统计表 附表10:X项目(一期)配套设施材料统计表 附表11:X项目(一期)投资预算表
附表12:X项目(一期)直接费用分区统计表 附图
附图1:X项目(一期)位置示意图 附图2:X项目(一期)总体布局图 附图3:X项目(一期)小班设计图
附图4:X项目(一期)实施区域拐点坐标图 附图5:X项目(一期)树种配置示意图 附图6:X项目(一期)乔木种植穴示意图 附图7:X项目(一期)三颗针种植穴示意图 附图8:X项目(一期)配套设施位置图 附图9:X项目(一期)简易蓄水池示意图 附图10:X项目(一期)碑牌正面设计图 附图11:X项目(一期)碑牌背面设计图 附图12:X项目(一期)围栏结构图 附件
附件1:X项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
知
附件2:X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项目县永安地区与汤珠河流域植被恢复项
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IV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项目(一期) 项目主管部门:X项目县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X项目县安乐乡
项目建设单位:X项目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项目法人代表:x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17年),管护期3年(即2017年~2019年)。
项目建设目标:X项目(一期)的实施,可新增人工造林面积2782亩,快速增加干旱河谷区域的森林覆盖率,有效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减轻区域植被退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
1.2设计概要
1.2.1项目建设内容、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人工造林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实施造林总面积2782亩,配套设施建设包括简易蓄水池10口、碑牌1座,及围栏500米。
1
1.2.2项目建设布局
本项目共计14个小班,分别位于安乐乡的大寨村和中田山村。
1.2.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2.3.1劳动定额
表1-1各造林模式劳动定额表单位:工日/亩
项目 清林、整地 栽植 补植 未成林抚育(3次) 管护(元/亩) 灌溉(6次) 造林模式1 2.5 1.5 0.9 1.5 25.88 3 造林模式2 2.5 1.5 0.9 1.5 25.88 3 1.2.3.2经济指标
(1)人工工资:120元/工日。
(2)苗木单价:岷江柏(营养袋苗)2.80元/株,黄连木2.60元/株,三颗针0.80元/株。
(3)碑牌15000.00元/座。 (4)简易蓄水池5225.00元/座。 (5)围栏50.00元/米 1.2.3.3投资预算
X项目县X项目(一期)总投资540.00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462.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40万元,预备费2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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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工程费用成分:种苗购臵费116.08万元,劳务费213.66万元,灌溉费100.15万元,管护费7.20万元,配套工程25.80万元。 1.2.3.4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九财[2015]488号)。
1.3设计依据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森林防火条例》;
(7)《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修正版); (8)《四川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1.3.2规程规范
(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2)《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3)《造林经营环境保护规程》(DB51/T380-2003); (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GB6000-85);
(5)《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年4月); (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 (7)《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51/T705-2007);3
(8)《四川省编结网围栏及安装技术规范》(JB/T7138.1-7138.3-1993) (9)《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1.3.3相关文件规定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2)《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发[2015]61号; (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环发[2007]165号; (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2011]18号;
(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政[2011]428号); (6)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环办[2009]89号);
(7)财政部关于印发《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8)《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林造发[2002]92号); (9)《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预[2011]151号);
(10)《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预[2012]81号);
(11)《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川林发[2010]45号);
(12)《X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阿府办发[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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