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二:健全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政治、经济、法律、伦理、教育等方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为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建立相应的法规与机构,以协调和解决在环境保护中的人与人的关系。如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机构与组织、制定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与法律、采取确立生态意识的教育措施等等。
启示三: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树立绿色消费观念。绿色消费是一种绿色化的或生态化的消费模式,是人们在对生存环境的忧虑、对人类行为的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追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的消费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既有益于人类自身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满足人的消费需求;又有益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是人类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到个人、家庭的实践。为此,我们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全方位、多途径地倡导绿色消费,抛弃过度消费,抵制恶性消费,以返璞归真的心理追求“简朴、小型化”的生活,打造“低碳生活”。具体体现在逐步减少和消除城镇由生活垃圾造成的“白色污染”和汽车排放尾气造成的大气 污染,净化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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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马克思的生态自然观为当代生态问题的解决指明了
方向
将环境问题与社会问题联系起来思考,是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显著特征。马克思认为,人类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从事改造自然的活动,必然影响、制约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即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及由此决定的生产目的、消费方式、技术模式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没有充分认识这种制约和影响,特别是没能正确估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远的影响。”这种忽视,使得生态问题不仅成为一种自然现实,而且成为一种社会现实。
从根本上说,生态问题是社会问题,只有从解决社会问题入手,克服人与社会的异化现象,才能真正克服人与自然的疏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因而,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变革的视角提出了“两个和解”命题,强调“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在他们看来,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解决现代社会的生态问题,实现生态文明,需要进行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制度革命,从根本上变革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乃至技术发展模式。这就为人类认识当代生态问题,并寻找解决的根本途径指明了方向。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活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大工业生产已经造成了地力耗损、森林消失、气候改变、江河淤浅等日趋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在促进人类彻底解放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两个和解”呢?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中发现,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都存在于物质生产中,存在于包含地理环境的经济关系中。因此,人与人的所有对立都源于人的物质利益,根生于人与自然的矛盾。因此,他们认为,要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的对立,仅仅有认识是不够的,还“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 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马克思认为,造成现代社会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要真正实现“两个和解”,必须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共产主义。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化的人、联系起来的生产者,才能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才能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人类本性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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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这种物质交换。那时“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于是,人类的生存斗争停止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自然和解了。当然,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两个和解”是指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两种关系的理想化,它们只有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在现阶段,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来实现人类生态问题彻底解决的方式虽然不太现实,但是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内在逻辑告诉我们,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彻底解决自然异化和生态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批判资本主义的技术应用和生产方式,否定资本主义制度。现实的社会主义,尽管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落后、经济政治体制上的缺陷,仍然存在人口增加、能源紧缺、耕地减少,植被破坏、气候变暖、水系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而创造性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就是要从根本上实现人类的生产方式的变革,逐步彻底解决中国乃至世界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保证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进,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探索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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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陶静静. 《马克思生态文明观及当代价值》,科技信息2009年,第7期160-161. [4]杨卫军. 《马克思的自然观及当代价值》,理论视野,2008. [5]黄斌. 《马克思自然观视域中的生态伦理思想及现实启示》,2009. [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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