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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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本集团的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提高集团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利分类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1. 发明专利: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 实用新型专利: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3. 外观设计专利: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权利归属
1. 本集团的员工(含集团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
时工等,下同),或来本集团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人员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年内执行本集团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集团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集团。申请被批准后,集团为专利权人。
2. 利用本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若集团与发明人或者设
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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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四条 专利检索与分析
1. 本集团要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专利检索与分析,
掌握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动向,明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 需进行专利检索与分析的情形:
① 集团在进行新项目研发前,应进行专题检索; ② 研发设计过程中,应进行技术跟踪检索及查新检索;
③ 对本集团重大的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或者具有重大市场
前景需要申请外国专利的技术创新成果,要进行专利信息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④ 集团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相关专利检索:
a) 技术、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 b) 未在国内销售过产品的进口;
c) 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产品的出口。
3. 专利检索与分析流程:
① 需求部门填写《专利检索(分析)申请表》,如有《立项报告》、《项
目技术说明》等相关技术文档需一并提供; ② 部门领导邮件审批后转发至法务部;
③ 法务部领导邮件审批后确定检索(分析)类型,并进行检索(分析); ④ 检索(分析)后将结果反馈给需求部门。 第五条 专利的申请
1.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① 发明人应填写《专利申请表》、《职务发明确认书》、《发明及实用新
型专利技术交底书》送至部门领导审批;
② 部门领导审批后将《专利申请表》、《职务发明确认书》、《发明及实
用新型专利技术交底书》转至法务部;
③ 法务部由专(兼)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
和专利性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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