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2018-12-01 16:50

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

全国唯一建设,学校围绕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需要,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已发展成一所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民族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为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体、民族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1979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设立法学本科的学校之一。

法学院现有一个博士点、七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行政法学与宪法学、民族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和一个专业型硕士学位点,即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201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8.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方法

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两个步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日期: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安排由报考点通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入学考试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初试日期为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场由报考点通知。

(2)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如下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类别码03510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满分150分);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150分)。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类别码03510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满分150分);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满分150分)。

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统考科目考试大纲;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

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2、复试

复试一般在教育部公布初试合格线后进行。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只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取得复试资格。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将在复试前确定)。

六、学制与培养

法律硕士专业以全日制方式学习。 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

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法律硕士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培养工作,强化法律职业能力训练。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用

每生13000元/学年,按年度缴纳。

九、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北智楼607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32661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 muc68932661@126.com 网 址:http://www.law.muc.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muc.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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