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后,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要立即深入到各乡镇,全面开展对第二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督查交通法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各种隐患的整改情况,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要要进一步改进督查方式,对交警上路、客车出站、县乡道路管控等一些重点工作,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对督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凡整改期限已到但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专项整治办要公开通报批评,监察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不作为责任。乡镇主要领导要勤督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和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做好督查记录,确保基层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平稳运行。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因管理不到位或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人为因素,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对照市上《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十四条意见》和《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视事故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追究交警、交通、主管运输企业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号入座,该处分的处分,该引咎辞职的引咎辞职;凡运输企业发生一次死亡5人或两次死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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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重大事故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关于“12〃3”重大事故,目前市县已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依据、依理、依法处理。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延川的基础性工作。面对全县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一定要汲取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群策群力,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双节”安全和创建平安延川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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