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个人,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约束员工的作用;(4)制度标准的选取,要考虑可控性,就是要看被管理者能否控制该制度标准,要将制度标准与被管理者的人个努力联系起来;(5)制度的精细程度是管理水平的最主要标志。例如,在酒店中这种制度要精细到服务生鞠躬的度数、倒葡萄酒的姿势与数量、擦桌子的光洁程度等等。制度标准硬度越高,越可以帮助员工形成明确的预期,效果就会越好。软标准,不但容易造成扯皮,而且难以服众,员工有时也会不知所措;(6)要持之以恒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不因为员工的高流动性而停止),让他们知道达到标准的方法;(7)奖惩要严,决不手软,太多的破例会影响员工的合理预期,从而增加交易成本;(8)要有明确的升迁制度,尽量让较高层的管理者都有以下各层工作的具体经验,避免越级提拔,也要避免以“英明领导”的管理(人治)代替制度的管理;(9)制度设计的总指导思想是,通过它缩小员工目标与企业目标的距离,这就离不开“利益均沾”,所以,要经济用钱;(10)如果好的制度不能一步到位,那么就分步骤、分阶段改进,制度的改革需要投入相当的时间和精力。
只有有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使职工对企业充满信心,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由于不确定性所造成的损失。在此基础上企业家的人格魅力、聪明才智、创新精神才能得以发挥,也才能谈到管理的艺术性。如果只承认管理的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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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承认管理的科学性,就必然导致管理中的随意性、一言堂,甚至独裁与腐败。
四、管理的艺术性是管理的科学性的补充与提高 在承认管理的科学性的前提下,以管理的科学为基础进而建筑管理艺术是科学的,也是必要的。管理科学靠的是一套完整的科学制度,而制度是由管理者制定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律尚且存在漏洞,何况制度?因为,管理制度是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一些契约,包括正式的契约与非正式的契约、书面契约与口头契约、强制性契约与诱导性契约等等,而这些契约都不可能是完备的。例如,规定工资与生产的产品成正比,这一看似明确的制度实际上包括着很多不完备的地方,工资有没有包括奖金,有没有包括实物工资?生产不同产品的职工之间,产品如何比较?产品的质量如何界定?由于请假、工伤、公务、不可抗力而导致生产的产品减少,如何扣减工资?而涉及到度量(如产品质量)方面,更是不可能绝对精确(有误差)。而涉及到理解,不同的人群对同一事物的理解也是不同的(管理的不同学派)。由于度量是不精确的、概念是模糊的、理解又是不同的,所以任何制度都不是完备的,在制度不完备的地方,就需要管理者的艺术。可以这样说,管理艺术是对管理制度的补充,在管理制度规定不到的地方,是不可以假管理艺术之名违反管理制度的。如果管理制度本身不合理,那么就需要反复修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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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直至合理,而不是以管理艺术去代替不合理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科学性与管理的艺术性有点类似于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只有在市场(管理的科学性)失灵的地方,政府(管理的艺术性)才有必要发挥作用,管理的艺术性应局限在管理制度失效的领域,这一点对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有借鉴意义。当前少数管理者总是以为自己具有大智慧,并谙熟管理艺术,别人都是比较不够聪明的,因此过分相信自己的管理艺术,造成权大于法,这种思想不纠正,中国从人治为主的社会走向法治社会的路将会更加漫长。其实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早就告诉我们,人都是理性的,都知道趋利避害,在制度与技术(约束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他们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会少得最好,别人最好不要充当救世主或警察。人们的这种趋利避害的行为模式都差不多,关键是约束条件(从中短期看主要是制度,从长期看才涉及法律),约束条件(制度)变了,人们的行为自然会改变。因此,引导人们的行为,激励职工努力工作、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等,靠的主要是制度,只有制度没有规定到的地方,才需要管理者的创新与灵感(艺术)。
综上所述,从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可知,卓有成效的管理艺术是以对它所依据的管理理论的理解为基础的。因此,二者之间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管理科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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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管理关系领域中的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管理艺术则是以管理知识和经验为基础,富有创造性管理技巧的综合。管理的科学性是管理这一能动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而管理的艺术性则是它的主观创造性方面的反映。因此,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是相辅相成、互为矛盾的统一体,只有将二者完美结合,才能最终实现企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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