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体群〔2008〕57号

2018-12-02 14:36

广东省体育局文件

粤体群〔2008〕57号

关于联办2008年度广东省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韶关、清远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实施计划》,经研究,决定与广州等市联办2008年度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二、联办单位: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体育局。

三、培训对象:

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符合一级社会体育

1

指导员申报条件的乡镇、街道体育骨干。

四、培训内容: 1、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2、常见慢性病的运动疗法, 3、体育赛事组织与编排, 4、理论考核。 五、培训时间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在2008年12月30日前组织实施完毕。

六、培训期数及人数

第一、二期广州,第三期深圳,第四期珠海,第五期佛山,第六期惠州、第七期东莞,第八期中山,第九期江门,第十期肇庆。每期培训人数60人。其中韶关市5人参加广州第一期培训;清远市5人参加广州第二期培训。

七、培训要求

(一)培训时间每期为3天。

(二)培训教材采用《广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辅助教材》。培训教师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教师费用由培训班负责。

(三)请各市组织符合条件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报名参加,并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省体育局群体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培训。

(四)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地市

2

体育局需在推荐意见栏附加意见并加盖公章;

2、《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采集表》; 3、一寸彩照3张;

4、二级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所有表格可在广东省群众体育网站下载。 八、培训经费

省体育局每期培训班补贴6000元,广州每期补助8000元。各市上报培训人员名单、成绩,核对后统一拨发。其中韶关、清远市各5人食宿费用由培训班负责,旅差费由各市体育局负责。

附件:广东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义清 020-37595620

传真:020-37591025 电子邮箱:184029728@qq.com

主题词:体育 一级 指导员 培训 通知

广 东 省 体 育 局 2008年9月28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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