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作业考核
《刑法诉讼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答: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刑法是实体法,它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应当处以什么刑罚;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它规定了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同时,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又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刑事诉讼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既要有刑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又要有刑事诉讼法来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是形式,是保证刑法正确实施的,如果没有刑事诉讼法从司法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执行,刑法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就成了一纸空文;刑法是内容,是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所在,如果没有刑法作为刑事诉讼的内容和标准,刑事诉讼法的一切规定,也就是失去了目的和意义。
2. 简述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答: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另外,《刑事诉讼法》在第18条第2款中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可能判处管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岁婴儿的妇女的,可以取保候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可以取保候审;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4. 提起自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提起自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 自诉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即原告的身份要合格。 ⑵ 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 ⑶ 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