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新华网长春6月28日电 (记者姚湜)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7月1日起,吉林省将上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为16.29%。调整后,长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后,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按三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为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为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 调整后,三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比调整前各增加170元,平均增长幅度为16.29%。据介绍,2010年以来,吉林省已经连续四年较大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第一档已经由2010年的650元增长到今年的1320元。 2012
关于发布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2〕1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8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1日 2011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3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最低工资标准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 (市)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1年5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201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件 吉政发 〔2010〕1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 (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0年5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从7月1日起涨至140元
http://news.QQ.com 2007年06月09日12:04 新文化报
[提要]:7月1日开始执行;长春标准为650元/月,低于标准,最高5倍赔偿 本报讯(记者 王瑾) 7月份领工资时,您千万算一算,看看是否低于新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将比过去每月提高140元。和往次“涨工资”不同,松原市今年由“二档”跃居“一档”。 执行标准 最高档650元/月
具体标准如下:长春、吉林、松原市市区为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为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4.6元/小时;其他县(市)为5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4.2元/小时。 计算方式
剔除津贴、福利等
最低工资标准剔除下列各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执行方式
低于标准最高5倍赔偿
如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您可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根据《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倍~5倍支付劳动赔偿金。 调整原因
我省工资水平全国靠后
按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必须调整一次,我省上一次调整在2006年5月1日,为何今年再次调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对中、高收入者没有影响,但对目前那些每月只能领到510元甚至更少工资的低收入者来说却至关重要。
这次调整,主要目的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加上去年从全国情况看,我省工资水平在第24位,还比较靠后,因此今年再次调整也很必要。 测算依据 主要参考3个数字
每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都要参考大量数据,并经过细致的调查和测算。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我省的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指数、以往的工资水平和全国其他城市的相关标准等,但最主要的参考依据是以下3个:城镇家庭最低收入户人均消费支出额、城镇最低收入户每个就业者赡养人口的数量、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新闻背景 何为最低工资标准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最低标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一览表
时间 一档 二档 三档
1996年 215元/月 195元/月 175元/月 1997年 245元/月 220元/月 195元/月 1999年 270元/月 240元/月 210元/月 2002年 310元/月 275元/月 240元/月 2003年 360元/月 330元/月 300元/月 2006年 510元/月 460元/月 410元/月 2007年 650元/月 600元/月 550元/月
2008年 650元/月 600元/月 550元/月 2009年650元/月 600元/月 5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