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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作者:高洁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08期
摘 要: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许多不法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制假售假甚至掺杂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中,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监管不力,检测技术落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2015年我国新修订并颁布了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这是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取得的一大成就,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消费者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要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该继续完善相关制度,监察机制,完善我国的相关救济制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监管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我国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食品安全领域的消费者权利是指在食品消费的过程中,食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不应受到不该有的危害的一种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者权利,所以食品消费者当然享有普通消费者的所有权利。
《食品安全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已经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和成就,在《食品安全法》的开篇就提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消费者来说,越来越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仅能够起到规范食品市场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让消费者在权益受损的时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从而营造一个让人放心的消费环境。具体来说,新食安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作出的贡献包括以下几点:
食品安全可进行全程追溯,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从生产出场、销售查验、最后到售后的完整监管体系。保证食品的全程溯源监督,一旦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可以有效的追本溯源,保证消费者利益,减少生产及销售方的损失。
随着电商的兴起,食品市场不再仅仅局限于实体店,但是网络交易环境的隐蔽性、间接性使得消费者难以对生产经营者有一个直接的接触和观察,也导致消费者在权益受损追责时迷障重重。新法明确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该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这样当食品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依法向食品经营者索赔。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到保护。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任务,也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相互配合,投诉和举报不良商贩的不法行为。但是在现实中,消费者由于处于弱者地位,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维权,甚至转售不安全食品,从受害者转化为加害者,这种现象也使得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加肆无忌惮。新的食品安全法鼓励大家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