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森:大家好,各位会员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了充分发挥社团组织,沟通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4月份由首钢总公司等14家单位发起,并经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开始筹备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协会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今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周毓秋同志等领导和个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的同志亲临大会,北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北京企业家联合会,北京化学协会,北京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等也向大会发来贺信,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诚意的谢意。
这次大会应到会员168名,因病因事请假17名,实际到会151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下面我宣布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及成立大会现在开幕!
这次大会一宣读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是做筹备工作报告。三讨论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四选举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界理事会理事和监事。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界第一次理事会,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选举监事会监事长。最后请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成立揭牌讲话。
下面请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工作办公室高卓同志宣读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成立许可决定书。
高卓:下面我代表北京市民政局宣读行政许可决定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和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第10条,11条,决定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成立,自即日起完成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监督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等筹备工作,完成筹备工作以后,筹备期间不可以开展以外的事情,宣读完毕。
张树森:下面请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安全生产书记筹备组负责人李国杰同志做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报告。
李国杰: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会员:
我受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组委托,向大会做协会筹备工作报告。
一、协会成立的必要性
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的重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发挥协会的服务、协调和指导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利的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适应国家大局的需要。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安全生产协会通过有效地承接政府的相关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以实现面向基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3,提高企业自律行为的需要。在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机制,以规范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行为,有利于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北京作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今年4月,由首钢总公司,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红星股份有限公司,达飞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工伤及职工危害预防中心14个单位联合发起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发起单位和广大安全生产工作工作者的的建议和要求,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认为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将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市安全生产大局服好务;有利于充分发挥联络政府与基层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面向基层,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研究国际国内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新趋势,研究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有利于进一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群众的参与性,不断提高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自律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协会的成立,必将对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二、协会筹备过程
在市安监局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组,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协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主要做了一下及项工作:
1,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市社团管理登记机关保送:关于申请筹
备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的申请》和相关材料。2007年7月3日,市民政局下达了同意筹备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组织起草《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章程草案起草过程中,在参考了有关兄弟协会章程的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一是听取了14家发起单位对章程草案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9月份,又分别召开了五次有关单位的座谈会,根据大家对章程草案的意见,又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讨论和修改。二是就《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问题征询了市安监局机关和市民政局的意见。市安监局围绕《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要求,从“授权”、“委托”和“配合”三个层次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依据国办发(2007)36号文的有关精神,进行了修补修改。 3,根据国办发(2007)36号文关于“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同意后方能生效”的精神,协会筹备组起草拟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会费交纳办法》,征求了部分会员单位意见,提交此次会员大会进行表决;根据社团组织有关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及本协会章程有关条款的要求,起草拟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审批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管好用好协会的各项经费。
4,在广泛宣传成立协会的宗旨、作用和意义的同时,筹备组通过发函、电话联系和走访的方式积极发挥会员,重视吸收全市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和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包括矿山、石油化工、建筑、交通、冶金、电力、机械制造、商贸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加入协会。同时也注重吸纳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加入协会。体现了协会的广泛性、专业性和群众性。目前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会员共165家。
5,根据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有关召开成立大会的具体日程要求,筹备组织起草了:(1)《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工作报道》;(2)《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说明》;(3)《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4)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5)《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节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以及相关选票和有关材料,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同时,做好第一节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6,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和充分酝酿,确定本届协会的组织机构设置:理事会理事50名,监事会监事3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0名,秘书长1名,监事长1名。在广大听取部分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本届大会通过。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第一节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是我市安全生
产工作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的成立将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借此机会,我代表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筹备组,对协会筹备成立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张树森:下面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审议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在这之前我们已经把协会章程的起草说明印发给了各位会员,所以这里就不再宣读,下面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
宣读草案: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简称安全生产协会),英文名称为Beijing WorksafetyAssociation,缩写名称:BJWSA。
第二条 本协会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资源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自律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北京市安全生产大局服务,为会员和基层单位服务,依靠全体会员共同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首都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自律能力,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发挥参谋作用。
(三)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资质认定及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四)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有关安全生产注册、许可等提供咨询服务,为政府部门审批、审定提供依据。
(五)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管理、政策、法规等服务,推介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努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六)总结和推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优活动。组织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活动。
(七)组织出版安全生产方面的刊物、资料、书籍、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等,为会员提供服务。
(八)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级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由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组成,实行入会、退会自愿原则。 (一)团体会员
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咨询机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承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意愿,向本协会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入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者!
2,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技术工作,在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者; 3,热心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事业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 (三)会员的入会,退会手续
入会手续: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协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退会手续: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终止会员资格。 (四)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1,依法宣告破产或被撤销的;
2,不履行会员义务,不按时缴纳会费和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经劝告拒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