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火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手孔等处的螺丝。但热紧螺丝时,锅炉汽毕不准超过下列数值:额定汽压<5·884MPa时,0,294MPa;额定汽压>5·884MPa时,0.490MPa。热紧螺丝只许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必须使用标准扳手,不准接长扳手的手把。
3)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泄漏,但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由指定熟练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正确的操作方法。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带压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 (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临时处理。
1·3·2 防止设备损害方面的措施 详见1·3·1。 2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2·1项目简述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在整个生产劳动过程中,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防止人身伤害造成不良后果的一项重要防护措施。工作人员从事工作期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2.2潜在风险
(1)进人生产现场未戴或未正确戴好安全帽而造成人身伤害。 (2)安全带不合格或使用不正确而造成人身伤害。
(3)着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4)工作人员在进行接触高温物体工作时,容易造成人身烫伤。 (5)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作业人员末穿隔离服造成人身伤害。· (6)·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气体时;容易造成人身中毒。
(7)在锅炉吹管、安全阀试验检验或转动机械噪声超标等现场末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8)在清灰、煤粉设备等粉尘超标区域吸人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9)在有毒气体场所,未使用防毒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0)使用工器具时方法错误或不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1)进入煤斗、煤粉仓进行工作,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2)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3)锅炉吹灰、出灰、除焦时或者停运后锅炉清灰,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4)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5)进入储水池,工作人员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6)化验人员末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或化验室内缺少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7)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类药品的工作人员未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8)制氢室内未备有工作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19)焊工工作时未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而造成人身伤害。 (20)检查、操作电气设备时,未佩戴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造成人身伤害。 2·3 防范措施
(1)防止进入生产现场未戴或未正确戴好安全帽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2)认真核查安全帽的生产日朔、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经过检验的安全技术检验标志, 必须使用在检验周期内的合格安全帽。
3)检查帽箍、顶衬、后箍、下额带等组件是否存在缺陷,顶部缓冲空间是否4h于25~5Omm。 如存在不合格现象应及时更换。
(2)防止安全带不合格或使用不正确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安全带定期 (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
2)检查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安全带应及时报废处理。 3)加强日常的检查维护、妥善保管等管理工作。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安全带,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6)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挂安全带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者不牢固的物件上。
7)在其他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工作区域,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3)防止着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人员禁止穿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面料制做的工作服进入现场。工作人员迸人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性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任何进人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氢站、油区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按规定正确着装。
(4)防止工作人员在进行接触高温物体工作时容易造成人身烫伤的措施:做接触高温物体工作时,应使用专用的手套、专用的防护工作服、工作鞋等必要的安全用具。 (5)防止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作业人员末穿隔离服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现场进行放射性工作时,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放射性隔离服,在作业区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当心辐射\警告标志牌、\放射工作 切勿靠近\文字标志牌。 2)医务人员在从事放射性作业时必须穿好放射性隔离服。
3)从事辐射性设备检修、维护的作业人员必须穿规定的隔离服。 (6)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气体时容易造成人身中毒的措施:
1)接触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工作时,必须戴经检验合格的防毒面具或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预防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时,须戴上有氧气囊的防毒面具。
2)工作场所应准备氧气、脱脂棉等急救药品,并保持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
3)在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检查方法可用仪器测量,也可用绳子吊下专用的矿灯或小动物做试验,但禁止用燃烧的火柴来检查,工作中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工作时尽可能在上风口位置工作。
4)在容器内工作,工作中还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外面监护人手中。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入容器内做救护,应先戴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另有他人在上面做监护。
(7)防止在银炉吹管、安全阀试验检验或转动机械噪声超标等现场未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体伤害的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个体防护,在锅炉吹管、安全阀试验检验或转动机械噪声超标等现场工作时要配戴耳塞或耳罩、防护棉、隔音罩、头盔等防护用品,以减轻噪声
对人体的危害。
(8)·防止花清灰、煤粉设备等粉尘超标区域吸人粉尘影响人体健康的措施: 1)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佩戴合适的口罩和面具是重要的措施。 2)为了及时发现尘肺患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防止在有毒气体场所未使用防毒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接触产生有毒气体的工作时,必须戴经检验合格的防毒面具或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预防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时,须戴上有氧气囊的防毒面具。
2)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 (如电缆着火等),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3)在可能有瓦斯的地点工作时必须戴防毒面具,并尽可能在上风口工作。应准备氧气、氨水、脱脂棉等急救药品。
4)在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有无有害气体。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除必须戴防毒面具外,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地面上监护人手中。如监护人必须进入做救护,应先戴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另有其他人员在上面做监护。
5)当有大量氯气漏出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关闭门窗,开启室内淋水阀门,将氯瓶放入碱水池内,最后用排气风扇抽出余氯。
(10)防止使用工器具时方法错误或不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2)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
3)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
4)使用砂轮机、角磨机、磨光机、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5)严禁用手直接触摸裸露的电源线头。严禁用湿手触摸电灯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 (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11)防止进人煤斗、煤粉仓工作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进人煤斗的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 (禁止把绳子缚在铁轨上)。工作人员应使用梯子上下煤中。 2)清扫煤粉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毒面罩、防护眼镜、手套,服袋应合身,袖口、裤脚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进入仓内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仓外固定物上。工作人员进出煤粉仓应使用梯子上下。
(12)防止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末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须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打开观察孔时必须戴防护手套。 (13)防止锅炉吹灰、出灰、除焦时或者停运后锅炉清灰末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锅炉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
2)锅炉除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穿专用工作服和长筒靴,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以防热灰进入靴内。
3)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专用工作服、工作鞋,戴专用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4)锅炉清灰工作人员戴好防护眼镜和口罩。
(14)防止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末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在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有无有害气体。
2)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须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的物体上,由监护人不间断地监护。
3)在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除必须戴防毒面具外,
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如监护人必须进入做救护,应先戴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另有其他人员在上面做监护。
(15)防止进入储水池工作人员末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进入喷水池或冷却塔的储水池内工作,如必须在池内水中工作,须使用安全带,戴救生圈或穿救生衣。 (16)防止化验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或化验室内缺少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化验人员应穿专用工作服。
2)化验室内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3)在进行酸碱类工作的地点,应备有自来水、毛巾、药棉及急救时申和用的溶液。 4)对有挥发性的药品在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17)防止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类药品的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类药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并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靴 (裤脚须放在靴外)。
2)酸碱类工作的现场应备有自来水、毛巾、药棉以及急救时中和用的溶液。操作人员应熟悉化学灼伤急救常识。
(18)防止制氢室内末备有工作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制氢室内应备有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还应备有稀硼酸溶液。
(19)防止焊工工作时未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焊接工作时焊工要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内。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在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者穿橡胶绝缘鞋。
4)氯弧焊工作时,焊工应戴防护眼镜、静电口罩或专用面罩,以防臭氧、氮氧化合物及金属烟尘吸入人体。 · · 5)电焊工应备有的防护用具: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电焊手套、橡胶绝缘鞋、清除焊渣用的白光眼镜 (防护镜)。
(20)防止检查、操作电气设备未佩带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3)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穿绝缘靴。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4)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3 工作场地的要求 3·1项目简述
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照明的配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应急救护设施的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检修工作区域与周围区域的隔离、工作前道路与地面障碍物的清理、检修现场物品 (部件、备品备件、使用的工器具和材料)的放置、检修现场物品(部件、备品备件、使用的工器具和材料)的清理等。 3.2 潜在风险
3·2·1人身伤害方面
(1)在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的工作现场工作造成人身伤害。
(2)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沟道等未有盖板、护栏、警告标志等不符合基本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3)工作场所的楼梯、平台、通道、栏杆不完整或不合格且未有安全警告标志,地面有灰浆污泥、油垢、积水结冰,通道或地面上堆有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4)工作场所的厂房倾斜、塌陷、裂纹、漏水、高处有易坠落物品等厂房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5)生产厂房使用的电梯未经过检验合格、有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等而造成人身伤害。
(6)工作场所存有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气瓶储存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7)工作场所油系统设备、油管漏油未及时处理,油系统设备使用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火灾,造成人身伤害。
(8)工作场所的消防设备配备不全、未定期检查和试验、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等造成人身伤害。
(9)工作场所的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保温设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10)工作场所的电缆孔洞未封堵而造成人身伤害。
(11)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爬梯锈蚀、固定不牢固或有其他安全隐患而造成人身伤害。
(12)工作现场转动机械无防护设施、设备运行期间工作、未经许可或批准就工作、安全措施未可靠执行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13)锅炉带压放水、排污、除焦、放灰、安全阀拉试等重大运行操作区域造成人身伤害。
(14)靠近或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而造成人身伤害。 (15)现场的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缺少或被无关人员移动而造成人身伤害。 (16)制粉系统现场积粉清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17)炉内、烟道内工作现场通风降温不好、上部有大块积灰结焦、交叉作业、照明不足、炉 内检修平台或脚手架不合格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18)汽包、凝汽器、水箱等容器内工作现场通风降温不好、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监护不到位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19)动火工作不办理审批手续、动火监护不当、动火作业区与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距离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20)转机试车现场不满足条件、人员站位不当等造成人身伤害。
(21)水压试验升压过程现场有人继续工作、超压期间安排检查等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22)密闭容器内、煤粉仓内、燃烧室内、地下维护室和沟道等特殊工作现场的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23)在金属容器 (如汽鼓、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末使用安全电压、电源线敷设不符合规定、检修电源箱不合格、非电工私自拆接线等因土作现场电源使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24)燃油区工作场所检修用临时动力和照明电线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25)燃油区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配置不规范、不齐全、不遵守燃油区工作场所管理制度、油泵房内通风不好等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