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验收,并形成综合验收报告报地区住建局,同时做好迎接地区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相关工作。最终确保通过地区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石阡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胜雄,常务副组长:黃霞,副组长:龙晓成、徐再高,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牧科技局、民政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供电局、住建局和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上报。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涉及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的主体,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并加强技术指导,为村庄整治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协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资金落实。资金来源方式以县级财政为主,村民自筹为辅。户内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户外以政府投入为主,群众自筹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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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导检查,确保成效。建立督查和调度机制。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调度,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旬一调度,半月一汇报,县政府将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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