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和招标人简介 1.1 项目名称和地址:
见前附表。 1.2招标人
见前附表。 1.3监督电话
见前附表。 2. 投标人的资格
2.1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叁级(含)以上。
2.2只有收到投标邀请函的企业,才有资格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3.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等。如发现招标文件有错误或印刷错误,应及时向招标人澄清,否则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6】年【1】月【15】日【13】点前以书面并盖公章形式,在集团网上招标管理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 网上招标管理予以解答。
4.3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2016】年【1】月【15】日【17】点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在集团网上招标管理系统予以澄清并上传澄清文件,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未查看的、未予确认的,不影响澄清文件的效力和执行,且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4.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均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有效解释、推论和应用,对招标人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约束。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 招标文件组成
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五部分:招标要求及服务标准 第六部分:合同
第七部分:廉洁合作协议
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将承担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或侵犯招标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等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 招标文件的修改
2.1 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2.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应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将以书面的方式通过集团网上招标管理系统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告知招标人并同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3 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过集团网上招标管理系统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
7
立即告知招标人并同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投标人未予确认的,不影响修改文件的效力及执行。
2.4 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修改书为准。 2.5 如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不做修改,则投标人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定标的依据。各投标人应自行审慎确定报价。 3. 招标文件澄清
3.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分别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Word文档形式电子版。
3.2 招标人将对答疑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了解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3 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4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但合同解释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投标人发现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时,包括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按第3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请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在执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将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3.6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集团网上招标管理系统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 投标语言 4.1 中文
5. 投标书的制作要求
5.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内容执行专用条款。
8
5.2制作要求:
1) 投标文件内容统一采用宋体4号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宋体小4号字体,页码用宋体5号阿拉伯数字,统一编在正中下方;
2) 投标文件应有较详细的目录。文字及一般表格采用A4纸张,如有图纸采用A3纸张;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都要编页码,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或复印),并折叠成A4大小装订于标书内相应位置;
3)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但不限于:WORD、EXCEL、PPT、JPG、DWG、PDF);
5) 标书不要求进行精装,不得活页装订。
5.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5.4投标文件还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交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或投标人为增加其投标的竞争性而提交的其它资料。
5.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招标人有权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6投标文件已经被接受后,除招标文件中有规定退还的原因外,招标人概不退还投标文件。 6. 报价形式
6.1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应对本项目的有关招标范围、验收/检查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交通情况等情况均详细研究明了,应认真考虑自身标书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自身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已包括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的准确性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错漏,后果自负。
6.2投标报价已经包含(但不限于)各种劳务费、保险、因达不到服务标准的返工、配合、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项目各类临时活动的配合措施、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不论投标报价书中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招标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6.3定期评估要求:招标人对服务项目定期的评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