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及2018年工作要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县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巫溪”,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3号)、《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引(2017-2018年)的通知》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巫溪府发〔2017〕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 (一)完成信用平台搭建
我县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健康的经济运行环境,我委从2016年8月开始于华龙网集团洽谈合作协议,2017年3月我县正式与华龙强渝信用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合作协议,由华龙方面协助我县构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6月份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巫溪”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各成员单位上传信用信息数据2万余条,系统采集7万余条。我县“信用巫溪”平台是全市第五个搭建的区县平台,数据入库量位于全市第八位。
(二)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县人民政府印发《巫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是重庆市区县出台的较为完整的实施意见,受到市级部门及中央文明网的高度肯定;县人民政府印发《巫溪县红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管理办法》,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联合奖惩;各重点领域单位制定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备忘录,涉及民生多个领域,在县级层
面建立联合惩戒激励措施;积极申报下一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区县;全领域信用承诺监管制度的区县。创新性提出信用全领域概念,主要包括商务领域和社会领域两大方面。商务信用承诺建设有生产、流通、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等。社会信用承诺建设有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社会组织、重点职业人群、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全领域的关键环节包括承诺、举报(爆料)、案件移交、案件答复、案件公示的一系列制度化管理。
全领域的意义在于承诺的全面性,企业及个人无需在签订各种承诺书,全领域承诺书将覆盖所有法律法规涉及
到的市场行为规范,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事前”的循环监管机制。而举报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将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华龙强渝)设置统一的举报专线和平台,受到举报后移交相关行政部门和单位限期处理,并给予当事人第一时间回复。“信用巫溪”将成为承诺、公示、举报等一体的循环监管平台。
(三)加强重点领域建设
为筹备我县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我委已协商卫计委、食药监、市政部门,从卫生医疗、食品安全、城市文明管制三大方面入手创建,我委初步草拟的城市文明管理系统为最大亮点。将辖区内车主司机信息由交警数据库进行导出,规定巫溪县辖区的司机签订守约市民公约,每个车主每年有一定的信用分值,将违法停车、开车乱扔垃圾、路口停车等构不成交通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