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得胜中学校友会章程(草案)
一,本会性质
“平昌县得胜中学校友会”是由得胜中学在校生和历届毕业生,以及志愿鼓励支持得胜中学教育教学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自由加入,并自愿出资组建的,以平昌县得胜中学在校就读学生为直接和最终受益方的,独立、自由、非营利性学生组织。基于志愿、公益二重性的前提下,本组织吸收会员完全公开民主,只要是无条件地愿意为得胜中学的建设和发展,帮助提升学校教育知名度而奉献自己一份力量的,都可以成为我组织的一份子,也都具备成为我组织会员的资格。 二、本会宗旨
得胜中学校友会内部机制完全独立运行,但其外部与得胜中学校党委、团委接洽,以合作形式为得胜中学提供本组织资源,如无合作方应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合作方提出硬性要求。一旦愿意接受我组织邀请,并在组织正式成立后进行正式会员注册的才是本组织正式会员,开始履行会员义务并行使会员权利。为保证本会性质纯正,特设立委员大会和常务会以及相关职务部门,以便进行今后的各项工作。组织内职务安排由组织和校方协商决定,合作双方均不可单方面自行任命并行使相关职能。 三、本会任务
“平昌县得胜中学校友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得中学子们搭建一个学习交流平台,提供多方面全方位资源共享,为得中学子们更好的发展蓄积力量。基于这个大的前提下,我会成员自发组织,采取合理的鼓励或者奖励办法,怀以回报母校之心,帮助提高母校学生学习兴趣和优化校园学习氛围,帮助引进各类有利于母校发展的理念,进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大的方面:
1) 由会员自愿出资在校设立“校友奖学金”,作为鼓励在读学生努力进取
的一种方法,具体奖励制度及评比方式由组织结合本校实际来决定,绝对避免主观片面,也不会单方面以学习成绩来衡量,而是要尽量多角度考量,力求使有特长、品质纯正、有社会责任感和懂得感恩的优秀学子得到更多的认可和表彰。
2) 和校方合作,开展各类校内外社会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同时优化
学校教学模式。活动形式可以包括校内学科竞赛,节假日文体活动,运动会、校园宣讲会等。本会结合实际,将外部可利用资源引入得中校园,借以开拓中学生的眼界,尽量和外部社会接轨,提高学习的技术性和操作性。
3) 采取各种合法合理方式,热情宣传学校,吸收社会关注度,增强学校影
响力。其中将包括共建网络平台,指导健全学校校内宣传机制。
4) 建立得胜中学校友会长效机制,并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时候将其扩大化,
深入化,为形成一种学校传统、地方文化而努力。我们深信,我们筹建的校友会是一个能够长期存在并长期发挥其引导和交流作用的平台,是一个只有开端,不会有结束的接力棒式组织,会在一代代得中学子们的共同努力下传承流长。
四、本会管理层基本组成:
1)校友会大会
校友会大会由所有意愿加入的得中学子、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相关社会人士组成,负责听取会员大会报告,提问会员大会相关决议,并给予会员大会各类支持和意见。
2)会员代表大会
负责校友会和校方合作的各类事务,听取会长和相关负责人的活动报告,并决议相关活动的实施或取缔。并按规定定期义务为本会筹措活动经费和提供其他有效的活动资源。
3)奖学金会
负责奖学金名额拟定、奖励物资的准确配发、活动策划等,是奖学金大会的直属办事机构。向大会直接递交活动汇报,各项开支预决算等。
4)会长
负责校友会、校方的各种接洽,是校友会相关事务的直接负责人。 5)办公室
负责本组织成员资料管理,以及活动中各类相关资料保管备案,负责相关活动文件的上传下达。
6)宣传部
安排各项事务的前后期宣传事宜,同时负责内部各种关系的协调工作。
五、会员申请限制及其会员义务和权力
? 会员申请限制
1) 校友会会员必须是得胜中学初高中在校或毕业生,教职员工。奖学金会会
员除了具备以上条件的之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社会志愿人士也具备奖学
金会会员资格,享受奖学金大会同等待遇,可以自主选择性参与本会所有相关决议与活动。
2) 会员自愿加入,没有受到他人恐吓、诱骗等不法手段的不公平对待,自愿
与“得胜中学校友会”合作。
3) 会员愿意为会员大会提供个人基本资料,以备大会审核,大会也对会员信
息进行对外绝对保密。
4) 会员禁止试图利用大会信息等其他资源,进行与组织无关或是背离组织性
质和义务的活动,否则大会予以严肃处理。
5) 会员不得私自对合作方进行个人承诺或是活动安排,如果存在纠纷,大会
有权不予受理,需得其自行承担后果。
6) 奖学金会后期补录成员(初定为寒暑假期间),需得上一届奖学金大会或
是大会指定代表多余半数同意接收方为有效。
7) 会员申请需先向大会常务会报名或是向得胜中学校学生会专门负责人提交
个人资料,由校学生会转交公共邮箱或是提交常务会。 ? 会员义务及享受的权利
1) 会员须遵守会员大会的一切决议,如有特殊情况,需得会员大会核实通过
有效。会员有权利反对或是暂不执行超出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决议,但不允许长期不参与组织活动。
2) 会员承认该组织的公益性,并自愿为得胜中学服务,响应大会派给的任务
(时间和必要开销由大会考虑并作出合理安排),保证将分配任务圆满完成。同时,会员也有权拒绝大会给予自己的事务安排。
3) 会员要尽快向组织负责人或是合作方领导老师据实反映各类相关情况,如
果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校友会有权不予承担责任。会员有权任何时候询问活动的具体细则,寻求大会和合作方帮助。 4) 会员为本会筹备活动资金时,会员有权自定赞助金额或是拒绝赞助。 5) 会员要按时参与组织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需得提前至少3天向
常委会说明为有效,否则,视为失信情节。
六、 组织活动安排
1) 校友会民主代表参加学校相关校级大会,选择性协助参与学校有关学生德、
智、体、美、劳方面的奖励评定工作,并向校方提议制定本组织内定的相关奖励规则。
2) 奖学金会在学校配合下定期自行组织学生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征文(稿)
活动、运动会、文体晚会等。并作为活动承办方向活动优秀者独立进行相关奖励和鼓励。
3) 结合自身各种优势,在学校安排下进行各种宣讲活动,帮助提高学生社会认
知能力,引进外界先进思想和理念(例如,大学生可以结合自身专业向中学生进行主题宣讲,商业人士可以向中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等)。
4) 协助学校完善优化学生组织生活,包括学生会、社团组织等,适宜性地开展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5) 协助校方搞好各种宣传,努力为学生、学校引进各类资源,提升学生自信
心,提高学生校园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