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高新企业案例:支付高额特许权使用费避税
风险大
笔者最近在一次调研中发现,有一个现象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比较普遍——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还热衷通过对外支付高额特许权使用费避税。这种避税方式存在较大税务风险,值得税企共同关注。
比如,A企业成立于200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200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近5年,该企业实现年均销售额15亿元,利润率一直保持6%左右,呈略微下降趋势。自成立以来,每年按照销售收入5%的比例向境外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这不禁让人疑惑:作为一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有必要支付高额的技术特许权使用费?最终,面对税务机关的质疑,企业意识到,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同时对外支付高额特许权使用费的确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同意降低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比例,以保证境内企业的利润水平。
理性分析一下不难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一方面享受税收优惠,一方面对外支付高额特许权使用费,的确存在很多矛盾的地方。 首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支付大额特许权使用费的矛盾。在无锡,外商投资企业多为生产型企业,对境外知识产权所有方存在一定程度的技术依赖。如果支付大金额的特许权使用费,能否推测该高新技术企业根本没有获得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意味着境外技术支持的重要性,也反映出对境外知识产权所有方存在是个一定的技术依赖。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