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1) 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jr作。
(2) 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
(3) 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4) 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5) 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6) 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7) 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
(8) 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9) 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2.4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在企业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1) 为现场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持。
(2) 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3.3 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
3.3.1 保卫科的应急职责
(1)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调配;
(2)在工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及厂安委会领导报告;
(3)指挥各部门救援人员紧急救护受伤人员;
(4)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5)负责与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急救机关的联系;
(6)必要时,对处于危险区域的员工进行疏散;
(7)加强全厂范围(含家属区和外租的临街门面房)用电、用火安全的检查。
(8)负责定期对全厂各单位、各库房、各办公场所配备的先刚昂消防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和测试,定期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3.3.2 生产车间应急职责
(1)指挥本车间人员抢修机械设备和厂房设施。
(2)负责氧气罐、乙炔气罐的清查管理,严格控制氧气罐、乙炔气罐的运输和入、出库管理制度;
(3)加强对特殊工种岗位资格的年度考核和定期培训,对于厂内从事行车操作、电焊、氧气焊的人员严格执行上岗证制度;
(4)编制计划对起重设备、运输设施、叉车、砂轮机等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防止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各热加工车间高温设备和用火设施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3.3 动力科的应急职责
(1)负责全厂动力设备事故的紧急抢修;
(2)在配电室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
(3)为厂部广播站配备备用电源;
(4)编制计划对配电设备、动力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5)加强对电器设备、机床线路、照明设施及线路的检查和更新改造,减少电器事故的发生;
(6)加强对本科所属各班取软火炉和电炉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购置或做制作用用于应急救援的设备和工具。
3.3.4 医务室的应急职责
(1) 在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中伤病人员实施紧急救护;
(2)与当地120急救站和附近医院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病人员送到医院救治;
(3)负责组织员工参加自救、互救的培训;
(4)医务室应购置和储备应急救护需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3.3.5 技术科的职责
1)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配合各部门、各科室、各车间制订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动力设备、氧气罐、乙炔气罐、砂轮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对本部门用电、用火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3.6 其他部门的应急职责
(1)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小组作好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应急队伍保障、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善后处置等工作;
(3)本部门管辖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立即向厂领导和厂应急办报告;
(4)发生事故后首先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事态的发展,保护事故现场,事故严重时应迅速组织员工疏散;
(5)加强对本部门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2.7 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事故发生单位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其职责如下:
(1) 负责先期的事故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向相关单位通报。
(2) 负责事故有关现场检测和分析。
(3) 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先期应急力量的调动。
(4) 在本预案启动后必须听从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命令。
(5) 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 应指派本部门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 应急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在企业应急指挥部之下组织应急救援小组、紧急疏散小组、警戒治安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善后处置小组等6个应急工作小组,由保卫科、动力科、生产车间、技术科、供应科、后勤科、检验科、医务所、工会、劳动人事科、财务科等部门人员参加:
3.3.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1)由厂内经过培训的兼职抢险人员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从事工厂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抢险作业,力争在第一时间控制或消除危险或事故。如果事故情况严重,则须立即请求当地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2)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等项工作。
3.3.2 紧急疏散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和紧急疏散人员;及时将危险区域内聚集的人群疏散到紧急避难所或安全区域;疏散引导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疏散路线和相关要求进行;
2)负责对事故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迅速转移;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将工厂贵重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3.3.3 警戒治安小组的职责
1)负责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对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2)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交警队搞好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3.4 医疗救护小组的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与本厂签署过救援协议的医疗点(医院)救治;
2)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3.3.5 物资保障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工器具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3.3.6 善后处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结束后的清除和恢复工作。负责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2)负责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员工情绪稳定,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企业下属各单位要按照企业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源网络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监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特大事敝隐患和霞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分析有关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对可能引发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信息要及时上报企业。
企业下属各单位要建立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账,并上报企业。对危险源发生变化,特别是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各级组织和人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综合管理部负责各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受,并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必要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4.2 预警行动
企业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或启动相应预案。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做好事故的预测与预警工作。
4.3 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l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问、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