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来安县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支付管理“一卡通”实施试行办法》
2、来安县建设工程实名制用工花名册 3、新报建项目“一卡通”办理流程图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6 -
附件一:
来安县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支付管理“一卡
通”实施试行办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建人函[2006]80号)《市建委关于关于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及“―卡通”管理的通知》(建管[2012]23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一卡通”),彻底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县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支付管理“一卡通”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用工行为,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对待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考核验收”的思路,扎实有效地推行“一卡通”管理工作。
二、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的作用和意义
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一是从根本上破解拖欠工资和恶意讨薪问题。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把原来的清理和追缴变为现在的预防和监控,使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通过刷卡记录人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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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也防止了恶意讨薪行为;二是从源头上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目前,建筑劳务市场存在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环节以及质量、工期、安全、结算支付等诸多因素,建筑劳务人员流动性大且无序。通过“一卡通”,实现实时动态监管,规范了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三是为农民工的管理服务找到抓手。农民工一卡在手,无论在我县建筑行业哪里务工都能全面准确的识别信息,记录从业情况,把农民工纳入规范有序管理轨道。四是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提供平台。实名制卡既是工资卡,又能根据每个人的出勤情况,由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按规定将农民工的工资通过开户行存入个人帐户,农民工通过开户行的金融网络,快捷、安全地查询和支取现金。
三、关于“一卡通”的简介 (一) “一卡通”系统实现的功能
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支付管理系统,简称“一卡通”,是一个在建筑和金融行业共用, 旨在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管理信息系统。
它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硬件由计算机、服务器、摄像头、读卡器、实名制工资卡(银行磁条卡和管理芯片卡合二为一的双介质卡)及联网设各等组成。软件由建工管理信息子系统和银行金融管理子系统组成。
(二)建工管理信息子系统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等四个管理层组成。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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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个人信息、查询、统计,监督、劳务人员派遣,通过刷卡对人员考勤实施有效管理。
(三)开户行金融管理子系统由企业账户监管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两部分组成,负责对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用工和支付专用账户监管,采用电子银行方式将工资分别发放给个人实名制工资卡,同时将加密的工资发放表导入到建工信息管理子系统,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查阅。通过银行工资发放,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时间长短划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
(四)数据库管理由开户行对服务的建筑企业信息和实名制用工和支付信息建立数据库,数据库信息与建设主管部门共享。
四、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1、工作目标
通过“一卡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实现对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有效监管,遏制非法用工和工程转包行为,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一卡通”工作全覆盖。2012年12月底前争取达到覆盖全县建设总量30%;2013年底争取达到覆盖全县建设总量70%; 2014年底达到全县建设总量100%覆盖。
2、责任分工
县“一卡通”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一卡通”总协调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全面推广“一卡通”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负责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开户银行负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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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的系统测试、完善升级和设各支持等工作; 县“一卡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卡通”推广运行和全县“一卡通”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协调“一卡通”系统POS机具、实名制工资卡的发放,督促企业配各读卡器、服务器、考勤设备等“一卡通”应用设备。
五、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含BT项目投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监督建筑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合同中应注明须按每月工程量的25%-30%支付工资款。
建设(开发)单位因建设资金不到位或不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或不按合同兑现优质优价约定的,县建设局将其作为不诚信单位,在来安县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布,并限制其新建项目的开工。(BT项目因建设资金不到位或不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则该支付金额不再纳入投资回报率数额)
(二)建筑总承包企业工作任务和责任
1、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进行分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各相应资质条件且注册资本金符合项目规模要求的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与分包企业签订规范的分包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单位到县建设局建管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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