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5.2”抢劫轮奸案侦破纪实
1997年5月3日凌晨1时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调度室接电话报警:电动三轮车女司机肖小安遭两名持刀歹徒轮奸,并被抢走电动三轮车和金耳环1对、现金20元。
这是开发区建区以来发生的第一起特大抢劫强奸案,局长肖继生、主管刑侦副局长王润生迅速调集刑侦大队侦技人员和汉强、沌口派出所民警赶赵现场。
现场位于开发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已征但还未开发的一个土丘及土丘以东30米处三间相连已废弃的渔棚。现场东面和北面临南太子渔场,南面是一大片空地,长满齐腰深的野草,西面原是周公村十二组,现已搬迁,留下一片断壁残垣。
经初步询问受害人得知:歹徒为一高一矮两名20多岁的男青年,已驾驶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去向不明。
肖局长果断下令,现场力量分为三个组:一组向不同方向追缉,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一组进一步询问受害人,获取更多的证据;一组由技术人员组成,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进一步询问受害人得知:高个子,身高约1.7米,20多岁,国字形脸,体形中等,本地口音,自称是开发区保安,且要查看受害人的机动车通告证;矮个子,身高约1.6米,20多岁,体形偏瘦,本地口音,会驾驶电动三轮车。
勘查组在现场提取一把蓝柄、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一个蓝色一次性打火机,以及受害人的一双袜子和一只凉鞋,且在离现场不远处发现被抢的电动车。
第二天天刚亮,肖继生局长主持专案会议,民警各抒已见,分析讨论案情,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犯罪分子持刀抢劫,作案过程长达两个小时之久,强奸过程熟练,对地形较为熟悉。由此判断:犯罪分子胆大妄为,可能有婚史或嫖娼史,或常看淫秽录像、书籍;根据深夜进入渔棚的情况,说明此人对渔棚十分熟悉。现场遗留的打火机上提取的一枚新鲜指纹,应是罪犯所留。会上决定,王润生副局长任专案组组长。肖局长号召专案组民警:下决心,破此案,抓罪犯,保安宁。
线索是导向,有了方向就不会步入歧途,有了目标就有了信心。专案的组的民警忘了饥饿,忘了疲劳,会后,又立即投入了侦查工作:调查询问、摸排嫌疑、顺藤摸瓜。
如果说渔棚是根,那么熟悉渔棚的人就是藤,既熟悉渔棚环境又在此作案的人就是我们要找的瓜。并非所有的藤上都结有瓜,所以我们专案组民警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渔棚的主人是我们要找的第一个对象,但主人及其儿子没有作案时间而被排除了;同时他们提供的20多名经常往来渔棚的关系人也都一一查否。
此线断了,可我们侦查人员并没有失去破案的信心。专案组又先后查访了300多名电动三轮车和240名保安队员,确定了10多名嫌疑对象,但是,不是经受受害人辨认后被排除,就是经核对指纹被否。
进行以上工作的同时,受害人翻遍了开发区所有符合年龄特征人员的户口主氏页相片,出一一否定。
一村民反映:案发当天晚上,因有狗叫,他起床查看,见有一高一矮两个年轻人从他家附近经过,看样子,有可能是附近工地的民工。专案组据此迅速对开发区内工地上符合条件的民工进行摸排,然而,工作还是没有进展。
至此,侦查工作处于一种“山穷水复疑无路”的境地。
为了开发区的安宁,专案组成员抓罪犯、破此案的决心没有动摇。解决总是的途径有多种,此法不行,另辟蹊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何况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并不高明。但是,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是受害人描述的特征有误还是我们的侦查方向不对?三思而后行。办事不能盲干,否则将会事倍功半,甚至一事无成,所以案情分析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