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20 -TYH-FD-施工-005
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项目 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中国高速传动风力电有限公司
乙 方: 浙江宏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 -TYH-FD-施工-005001 签约地点: 杭 州
签约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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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全称):中国高速传动风力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全称):浙江宏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风场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项目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规模: 25台2000kW机组--50MW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为风电场道路、吊装平台施工工程。包括但不仅指以下工作内容:二期风电场场内到达所有风机基础施工道路,风电场道路范围内高度3.8m范围内障碍物的清理或改造,道路指示和警示牌安装,排水沟施工 ;风电场内25台风机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后的场地平整、恢复。在设备进厂时积极配合运输牵引,
在移交生产前进行吊装平台维护。 通往二期升压站的混凝土道路修筑工程。
本合同包括但不仅指上述内容。因签证、设计变更等原因后补的图纸也属于本合同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天。 具体节点工期如下:
施工道路: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四、质量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DL/T5191-20 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 要求. 保证基础承台、安装所需的
各项设备运输条件,确保大型运输车辆在无辅助的机械牵引下,到达安装点。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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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合同 5.1 固定总价如下:
本合同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总价为 13208176.28 元( 大写: )元整。另,对风场道路入口处的电信、高压线及铁路的通讯线、铁路平面交叉口及跨越光电管线的保护
合同类型的定义见通用条款23.2条。
除另有注明外,本合同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 为计量单位。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
3.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 4.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澄清函)
5.本承包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包括双方针对本承包合同条款形成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书)。
6.本承包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报价单
12、双方经商定签署形成的洽商、变更、备忘录、会议纪要、双方的往来函件等文件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工程款支付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进场预付款:10%
完成工程量30%,支付至20% 完成工程量100,支付至70% 竣工投产后满1年,支付剩余30%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5.3 本合同价格为整体合同价格,乙方承诺不得以单项工程的亏损向甲方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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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 中国高速传动风力电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宏达电力工程有限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公章) (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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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天沿湖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名词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指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投标书、投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在第1.6条中提及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建设单位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1.1.1.4“投标书”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建设单位所接受的,为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投标文件。
1.1.1.5“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及标准,或由施工单位提交并经 监理方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 1.1.1.6“图纸”指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1.1.1.7“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表。 1.1.1.8“合同附录”指直接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合同的附件,是有效合同组成部分。
1.1.1.9“投标书附录”指直接附在投标书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组成部分的附录。 1.1.2 当事各方和当事人
1.1.2.1“建设单位”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2“施工单位”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有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建设单位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施工单位同意外)。
1.1.2.4“监理单位”指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单位。 1.1.2.5“总监理工程师”指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委派到工程现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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