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W陈建孝 段鹏飞—浅论国际法的研究方法

2018-12-04 16:46

浅论国际法的研究方法

陈建孝 段鹏飞

(西安政治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陕西 西安 710068)

摘要:本文分别对国际法学方法论与国际法的方法,国际法的实务方法与研究方法进行了区分,得出国际法的方法即应是国际法的研究方法的结论。然后结合对国际法研究路径的分析说明了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的使用,最后得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国际法;方法;研究方法;研究路径 一、国际法学方法论与国际法的方法

确立国际法的研究方法有助于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然而到目前为止,国际法领域专门针对方法的研究尚属鲜见,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只是散见于不同学者的主张或论述之中,尚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体系,甚至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和国际法学的方法词语的使用上也存在着混淆。 (一)国际法学方法论与国际法的方法的关系

国际法学的方法论就是将一般法学方法论中的对象变为国际法学,当然国际法与国内法在诸多方面的差异会使得它们在方法论的细微层面上有所不同,但是在方法论的整体思路构架上应该是一致的。一般认为法学方法论从理论层次上看,其对象就应该是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法学研究的一般程序的理论,它包含着哲学方法、一般研究方法、具体研究方法三个结构系统。国际法的方法则就是指那些在国际法的研究或实务中实际应用的方法。即将某种理性工具或框架使用到国际法的研究和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具体的问题中去。这种关于方法的见解使得方法与专注于解释国际法的本质而不考虑对具体问题的适用的抽象国际法理论区分开来。 (二)国际法的方法

国际法的方法最早见于1908年,《美国国际法杂志》第2卷刊载的奥本海文章《国际法学的任务与方法》自奥本海撰写这篇文章后将近100年以来,国际法的方法有了很大发展。国际法理论的发展深受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影响。实证主义方法通过观察、分析实际的国际法制度及其运作回答国际法“是什么”的问题。而自然法对自然、理性和正义的永恒价值追求,以价值批判为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正当性和价值取向以解决国际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通过对国内法中使用的部分方法的移植,以及国际法自身理论的不断发展所带来的方法革新,使得国际法的方法表现出了丰富多彩的特征,这些方法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在使用的范围、对象和目的等方面有所不同。

二、国际法的实务方法和研究方法

从使用目的上来看,国际法的方法可以分为国际法的实务方法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国际法的实务方法,是指在运用国际法解决实务问题时使用的方法,重点是找法和用法。例如在国际法院处理国家之间争端时首先需要找到依据的规则之所在,然后将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之中。在国际法的实务中必须坚持实证,这是它与国际法的研究最大不同。

与实务方法不同,研究方法的路径更为多样,既可能是对一人学说的总结,如戴西的国际私法学说、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学说。所以国际法的研究方法中包含着国际法的实务方法,但又不局限于此,因为国际法的研究还包括对具体理论甚至整个理论体系框架的分析和思考。与国际法的实务方法要坚持实证不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更为多样,除了实证的分析之外,还需要从价值分析、多视角、跨学科的角度去展开,第一部分中所说的国际法的方法都应为国际法的研究所用,都属于国际法的研究方法。所以,国际法的方法即是国际法的研究方法,而国际法的实务方法被包含在了国际法的研究方法之中。

三、国际法研究路径中的研究方法

国际法的研究方法种类繁多,缺乏体系,重要的是将它们与国际法的研究路径结合起来,下面就结合主要的国际法研究路径来看一下研究方法的使用:

(一)研究主题的确定

确定研究的主题一方面需要我们时常关注国际法的最新动向,思考近来的国际事件中隐含的法律问题,此外也要注意运用历史的方法,通过对一些历史资料的阅读发现新的问题,运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方法等新的

角度来审视国际法的规则与现状,从中提取出研究的主题。

(二)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通常来说,国际法权威资料包括三种:规则、案例和学者学说。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公法的渊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还要包括国内法和有约束力的国内判例。权威学者学说和司法判例是用来确定国际法渊源的重要辅助。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各种方法综合使用的过程,规则与案例的分析仍应在实证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学者的学说更多的是建立在理论构架与阐释的基础上,对它应从逻辑、体系、价值、实用性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解读。

(三)批判与完善---观点的得出 通过对既有资料的分析和梳理,我们还要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从一定的高度上去处理资料中的信息,对其进行批判与完善,得出自己的观点。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以更加综合的理论维度更多侧面地剖析问题,提出更具有实践操作意义的改良建议。在这一过程中,自然法的价值分析的方法以及批判法学研究方法等跨学科方法尤为重要,要从更多角度去更深入的进行论证,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

四、结语

本文分别对国际法学方法论与国际法的方法,国际法的实务方法与研究方法进行了区分,得出国际法的方法即应是国际法的研究方法的结论。通过对国际法研究路径的分析说明了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的使用。最后,笔者得出以下认识:

一是国际法的研究不应局限于某一种或几种方法的运用,只有通过多种方法的运用才能扩大自己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对整个国际法体系有一个更为清楚全面的认识。二是国际法研究的仍是应该以实证方法为基础的。国际法的研究必须立足现实、关注实践,而不能空想,否则会使国际法不像法,而更像国际政治、国际关系,而且结论缺乏说服力。国际法的研究方法中,实证方法是根基。

参考文献:

[1]李琪瑞.法学研究与方法论[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4).

[2]宋连斌.国际法研究应注重实证[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3]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学科结合——中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J].国际政治研究,2011:3.

作者信息:陈建孝(1991-),男,宁夏中卫人,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学员,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军事行政法与军事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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