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 假 规 程】
第一章
适用范围及用语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所属全体员工。凡与出勤或缺勤有关的公司各项规定,全部以本规程为
基准。
第2条 本规程用语的解释如下:
1、出勤: 指员工按照公司(或者被授权者,下同)规定的日期、时间、交替顺序,在被指定的工作
岗位为公司工作的行为。此外,员工根据本规程的规定所享受的休息日和有薪休假也被视作出勤。
2、公休日: 指因公司认可的理由而缺勤的行为。
3、有薪休假: 指员工每年能享受的一定期间的休假。以半天为单位使用。
4、病假: 指员工因患病(或负伤,下同)而不能工作情况下的缺勤(必须提供由公司指定的二级以
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检查和化验单、挂号费和医疗费用发票以及病假证明原件)。
5、工伤休假: 指根据法律及公司规定,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负伤或因法律上被认定的劳动条件不完
善而导致的职业病,且无法正常工作时的缺勤。员工为了公司及社会公益,不顾自己的安危而受伤的,在公司认可的情况下,视同工伤。
6、早退,迟到: 指比对《就业规则》中规定的工作时间晚出勤和提早退勤的行为。其中迟到是指
仅限于30分钟以内的晚出勤,30分钟(不含30分钟)以上的,作为事假或旷工。(以是否及时与公司联系并取得许可为据)但是,因工作指令而早退(直归)或迟到(直接先办事)的除外。
7、婚假: 指员工根据法律规定结婚时的缺勤。
8、丧假: 指员工因处理父母、子女、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的丧葬事务而发生的缺勤。 9、产假: 指女性员工因生孩子而发生的缺勤。
妊娠中的女性员工因流产而发生的缺勤也视同产假。
10、陪产假(看护假): 指男性员工因配偶生孩子而发生的缺勤。
11、产前休假:指怀孕的女性员工,在怀孕满28周以后的两个半月内,因生小孩前需要特殊照顾,
公司视情况而决定给予每天休息1小时或者不出勤休息(需要公司批准,工资按照80%计算)而发生的缺勤。
12、哺乳时间: 指生育后的女性员工,在婴儿未满1周岁时,每个工作日可享受的两次各为30分
钟的哺乳时间。
13、换休: 指因在公司休息日加班,替代该加班费的休假。 14、缺勤:有下列二种情况:
(1) 缺勤(事假): 指经申请并获准的因个人原因的缺勤行为。 (2) 无故缺勤(旷工): 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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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事前没有书面申请休假的;
② 虽然提出了休假申请,但是未得到公司认可的; ③ 未经公司认可,随意更改休假开始日的情况; ④ 未经公司认可,随意延长休假期间的; ⑤ 伪造证明文件,骗取休假的。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为公司认可的,不在此例。
(a) 因交通一时中断,又无法向公司申请休假或者延长休假的;
(b) 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急病,未及时申请休假或申请延长休假的; (c) 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遭遇其他的灾害,无法申请休假或申请延长休假的。
第二章
工作日及工作时间
第1条 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对于部分岗位和工种可以按照特殊工时执
行),具体工作时间在《就业规则》中规定。
第2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周安排员工休息两天(对于部分岗位和工种可以按照特殊工
时执行)。
第3条 员工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
第4条 除了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及公司指定的休假日之外全部都是工作日。员工在没有总经理或分公
司责任者另行许可的情况下,工作日必须出勤。
第5条 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要遵守下列要求:
1、尽职尽责地积极工作; 2、不擅离职守;
3、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各级管理者应积极地安排好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加班,并合理地提高所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努力
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休假的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所记载的休假的申请接受和许可权限如下表所示:
休假申请的接受者及许可权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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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申请者 一般员工、管理职员工 休假期间 连续2天以内 连续3天以上 申请的接受者 直属上司 直属上司 许可权限 所属部门长 总经理 备 案 人事总务科 人事总务科 申请接受者应当按照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判断是否适合安排休假,同时可以决定是否受理该项申请;许可权限者为对休假申请的最终审批者,休假申请者应当在许可权限者批准休假申请以后实施休假,但是,分公司可以由分公司经理、子公司由副总经理替代总经理予以许可。
第2条 员工申请休假时,原则上必须事前向所属上司提出书面申请。除了病假和丧假之外,公司将
以不影响其所属部门或公司的正常业务为前提进行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的休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申请。
第3条 若遇患病或急事等不得已的情况,未能事前请假的,必须在当天的出勤时间之前电话联系报
告,并且必须在出勤后的第2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向准假权限者补办请假手续。如果未能及时电话联系报告的,视同旷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请假手续的,一律作为事假处理。
第4条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状况对职员的休假申请予以许可或不许可,也可指定员工的休假时期。另
外,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对休假的期间(长短)也有决定权。尽管提出了休假申请,但未被批准时,员工必须出勤。
第5条 无论休假的种类,员工应严格按照被许可的期限使用休假。没有得到休假许可权限者批准的,
不能变更休假的期限。
第6条 需要延长休假的,根据其总的休假天数(原请假天数加延假天数),按本章第2条的规定履行
延假手续。
第7条 公休、婚假、或丧假期间恰逢公司休息日的,不另行计算,而视作该休假的一部分。前述假
期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相关政策应当顺延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相关政策执行。
第8条 公休、有薪休假、婚假或丧假恰逢法定节假日的,节假日和上述休假合在一起使用,但分别
计算,不被视作该休假的一部分。
第9条 病假、工伤休假、产假期间,遇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行计算,而视作该休假的一
部分。
第10条 缺勤期间的工资计算,按照《工资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公休与有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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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员工申请公休时,必须提供相关政府机构或公共机关发行的证明文件。
第2条 公休期间的决定,法律上有规定的遵照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由人事总务科决定。
第3条 试用期的前3个月不能使用有薪休假(换休和公休除外),如需休息按缺勤处理。
第4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不能享受有薪休假:
1.本年度的出勤率不满80%的;(病假加上各种缺勤) 2.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者,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者,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龄满20年者,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符合上述情形的,职工已享受当年的休假,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有薪休假。
第5条 员工的各年度有薪休假天数,由人事总务科告知本人。有薪休假的计算周期为1月1日~12月
31日。
第6条 有薪休假原则上均以半天(前半休:上午8点30分-12点30分;后半休:下午1点30分-5
点30分)为单位使用,不能拆成小时使用。请休当日需出勤工作满4小时。对于执行特殊工时的岗位和工种的员工,有薪休假以4小时的整数倍为单位使用。
第7条 所有员工年度内可有2天的有薪休假以1/4天(即:2H/次)为单位分别使用,但是当年下半年(7
月1日后)入职的员工,年度内可以有1天的有薪休假以1/4天(即:2H/次)为单位分别使用。对于执行特殊工时的岗位和工种的员工,1天的有薪休假以2小时的整数倍为单位分别使用。由申请者本部门主管依实际情况判断该申请的合理性,而决定是否接受与批准该申请。 员工应当按照先休换休,再休法定休假,最后休福利休假的顺序安排休假。
第8条 有薪休假分为法定有薪休假和福利有薪休假,以上两项相加,原则上7天/年,最多给予15
天/年休假以保证公司内部公平性。福利有薪休假须在法定有薪休假使用完后方可享受。
个人法定有薪休假和福利有薪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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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龄 本公司工龄 第1年度 第2年度 第3年度 第4年度 第5年度 第6年度 第7年度 第8年度 第9年度 第10年度 第1年度 第2年度 第3年度 第4年度 第5年度 第6年度 第7年度 第8年度 第9年度 第10年度 每年度 法定有薪休假(天) 5 5 5 5 5 5 5 5 5 5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5 福利有薪休假(天) 2 3 4 5 6 7 8 9 10 10 0 0 0 0 1 2 3 4 5 5 0 合计天数(天)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5 10 10 10 10 11 12 13 14 15 15 15 满1年 不满10年 满10年 不满20年 满20年以上 备注:
1、对于新毕业生进入公司的员工
① 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的员工,在进入公司当年的年底(12月31日)前,不能享受法定有薪休假,
只享受福利有薪休假7天的标准。
② 当年享受福利有薪休假的天数为:(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福利有薪休假)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7天
③ 第2年开始按[满1年不满10年] 第2年度的情况享受法定有薪休假和福利有薪休假。 2、对中途进入公司的员工
①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在进入公司当年的年底(12月31日)前,根据工龄给予享受相
应的第1年度的法定有薪休假及福利有薪休假。
② 当年享受法定有薪休假的天数为:(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法定有薪休假)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相应法定有薪休假天数
③ 当年享受福利有薪休假的天数为:(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福利有薪休假)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相应福利有薪休假天数
第9条 休假天数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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