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5〕5号
各区住建局、城管局、市政局、交警大队,各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
为规范全市施工围挡,展现“清洁、靓丽、秀美”城市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水平,现将我市有关施工围挡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房建和市政施工围挡应按照《长沙市房建和市政施工围挡》指导图集设置。围挡上公益广告要按照总面积30%的标准设置,围挡和公益广告要保持整洁、完好、美观。需单独设置围挡的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前期勘探等项目要按《长沙市房建和市政施工围挡》临时活动类围挡设置。
二、房建项目出入口处应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市政、管线类围档的起止位置应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项目连续直线超过1000米的围档应每隔500米设置一块。规格2×1.5米,格式见附件一。文明公示牌除项目基本信息外,应注明围挡批准单位、监督投诉电话,并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的“长沙市影响交通安全占用道路施工许可证”、区城管审批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
三、市政维护、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城通等适用应急报备程序的抢修工程,
按照附件二设置施工围挡,围挡上要注明监督投诉电话。抢修工程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路面,拆除围挡。如需延期的,应向原报备部门申请延期。如确定施工期较长的,应按本文第一条要求设置围挡和文明施工公示牌。
四、临街装修、施工类项目围挡按《长沙市房建和市政施工围挡》临时活动类围挡设置,应在醒目位置粘贴“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
五、项目围挡应有挡水措施,施工过程中禁止泥浆、污水外流,施工完成后要做到
场净料清,不得污染道路。
六、自即日起各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要按照上述标准对各自项目围挡开展自查自纠,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各区城管局将整改情况收集汇总后报至市住建委工程处(邮箱:jwgcc@163.com)。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联合督查,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将集中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曝光一批。
七、各区城管局、市政局和交警大队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89号令)和《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实行批后监管。
八、自2015年2月1日起,全市各类新建项目围挡要按照上述标准设置。住建、城
管、交警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围挡依法查处,必要时可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共同查处。
九、自2015年2月1日起,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全市围挡整治、执法等情况列入
对各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内容。
十、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明施工公示牌格式示意图;
2、应急抢修类围挡格式示意图。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月15日
附件一:文明施工公示牌格式示意图
1、蓝色文明施工公示牌格式
说明:蓝色文明施工公示牌用于灰色围挡。
2、蓝色文明施工公示牌尺寸
说明:蓝色文明施工公示牌用于灰色围挡。
3、白色文明施工公示牌格式
说明:白色文明施工公示牌用于蓝色临时活动类围挡。
4、白色文明施工公示牌尺寸
说明:白色文明施工公示牌用于蓝色临时活动类围挡。
附件二:应急抢修类围挡示意图
1、市政抢修
说明:1、此围挡参照长城管办字(2014)6号《长沙市城市维护管理执法工作标准规范》设计。
2、颜色采用黑、黄两色,醒目且具有警示作用。 3、采用钢管网格状,质轻不易变形,便于运输。
4、在围挡两侧设有圆形挂钩,便于两两相连以适应施工场地需求。
2、供水施工
说明:1、此围挡参照长城管办字(2014)6号《长沙市城市维护管理执法工作标准规范》设计。
2、颜色采用黑、黄两色,醒目且具有警示作用。 3、采用钢管网格状,质轻不易变形,便于运输。
4、在围挡两侧设有圆形挂钩,便于两两相连以适应施工场地需求。
3、电力施工
说明:1、此围挡参照长城管办字(2014)6号《长沙市城市维护管理执法工作标准规范》设计。
2、颜色采用黑、黄两色,醒目且具有警示作用。 3、采用钢管网格状,质轻不易变形,便于运输。
4、在围挡两侧设有圆形挂钩,便于两两相连以适应施工场地需求。
4、天然气抢修
说明:1、此围挡参照长城管办字(2014)6号《长沙市城市维护管理执法工作标准规范》设计。
2、颜色采用黑、黄两色,醒目且具有警示作用。 3、采用钢管网格状,质轻不易变形,便于运输。
4、在围挡两侧设有圆形挂钩,便于两两相连以适应施工场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