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代收允许成功。(错)
130.银保通批量代收付签约整合至代收付签约,同一单位使用统一单位编号绑定至银保通系
统。
对
131.柜员在办理“柜面通”业务时,存在记账不成功的情况时,可选择柜面通撤销交易进行
处理。(错)
132.在办理对私代理贵金属业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存在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等可疑交
易行为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并做好对业务产品的洗钱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错) 133. 在办理对私代理贵金属业务过程中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
职调查”三个展业原则,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
易性质,按规定做好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
对
134. “代理贵金属延期交易”是指交行以金交所金融类会员身份,代理个人客户以保证
金交易方式进行贵金属期货交易。(错) 135. 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通过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
对
136. “代理黄金ETF业务”是指交行以金交所金融类会员身份,代理个人客户将其在金
交所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转换成黄金ETF基金份额或将其黄金ETF基金份额转换成黄金
现货实盘合约的业务。
对
137. 交行为客户提供网上银行、交易客户端等渠道办理对私代理贵金属业务。
对
138. 个人黄金定投业务,是指个人客户通过定期定额定投或主动申购方式,委托交行进行实物及虚拟黄金投资,交行集合所有个人客户投资资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买卖黄金(错) 139. 黄金定期定额投资是指个人客户签约后设置定投计划,选择定投周期,指定定投日,
确定定投额度,交行根据客户定投指令进行实物黄金投资。
对
140. 被动申购是指客户与交行签订黄金定投协议后,在交行黄金定投业务服务时间段
内,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按金额主动委托交行单笔买入黄金的业务(错)
141. 黄金赎回的数量最小为10克,且须为10克的整数倍。(错)
142. 143.
定期定额投资不对客户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在定投日直接扣款。
对
黄金定投账户指交行为黄金定投客户开立的用于反映客户黄金数量增减变化和余
额的账户。
对
144. 实物贵金属质押业务,对于客户订单处于“网点库存足额待预约”且销售发票的开票状态为“已开票”,可申请质押。(错) 145. 实物贵金属业务,预约销售界面增加“扫描”按钮,扫描《交通银行实物贵金属销
售确认单》等客户信息,方便提货网点非销售网点时核对客户信息。
对
146. 实物贵金属业务预约提货采用客户现场预约的方式,打印相关凭证由客户签名确
认。(错) 147. 网点收到分行配送的实物贵金属后,执行“审批-贵金属-网点接收分行配货”交易,
在监控下双人核对实物贵金属、配送清单及系统中的各类产品配送信息是否一致,核对
无误后确认收货,同时将实物贵金属入网点日间现金库保管。
对
148. 实物贵金属业务中,若网点要配送产品到分行,网点启用“内部管理-物品-贵金属-调出-网点配货至分行”,任务流推送分行,分行统一在待处理任务池中领取任务“审
批-贵金属-分行接收网点配货”。
对
149. 网点自有已销售实物贵金属或代管客户产品因客户长期不提货,需要退回分行时,网点应双人在监控下将需要退回分行的实物贵金属清点无误,操作“网点出库至分行”
交易,确认出库。
对
150. 应计贷款定义从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内(含)仍未收回的自营贷款,变更为除非
应计贷款以外的自营贷款。(错) 151. 欠息指非应计贷款产生的利息,包括应收贷款未结息欠息,未收应收贷款未结息欠
息,应收贷款已结息欠息,未收应收贷款已结息欠息。
对
152. 客户在宽限期内还款,只计收复利不计收罚息和罚息复利。(错) 153. 交通银行“531”工程个人贷款计、结息核算的记账方式分为差额记账和全冲全提
记账两种。(错) 154. 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或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时,本金科目均不结转,仍保
留在原科目中核算。
对
155. 遇计息周期内调整利率,应根据分段计息标志分段计息。
对
156. 代付业务提供限额控制功能,系统提供按代付业务种类控制代付累计限额,可按月、
按季、按年设置,委托单位同一签约账户不同渠道发起的代付业务,共用多个代付限额标准。(错) 157. 代付业务根据周期类型统计代付累计限额或月代付次数,周期类型分自然周期和协
议周期。158. 159.
对
代收付业务提供一种手续费收取方式。(错) 代付对象为个人信用卡时,代付成功与不成功结果隔日返回,入账时间以信用卡中
心入账时间为准。(错) 160.
客户申请变更已签约业务类型的业务种类信息或申请变更单位签约基本信息时,应
填写《申请表》,若变更单位基本信息,不用重新签订《协议》。(错) 161.
签订代付业务协议的委托单位,若连续12 个月未发生代收付业务,相应的业务类
型协议将自动删除。(错) 162.
各分行进行代收业务时,须遵循先向代扣客户收款或扣账,后给委托单位进账的原
则;进行代付业务时,须遵循先从委托单位收妥款项,后给代付客户进账的原则。银行
原则上不垫款。
对
163. 根据代收付业务数据传输方式,代收付业务可分银行受托发起和单位自助发起。
对
164.
分行公司部负责全辖范围内代收付业务收费标准核定和优惠审批、向总行报备价格
及按当地银监局、物价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价格报备等定价管理工作。(错) 165. 代收付业务文件格式。委托单位应按照交行提供的代收付业务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批
量代付、批量代收、批量开户等数据文件,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代为单位制作代收付文件。
对
166. 代收付业务文件加密。委托单位来盘文件原则上不需要使用交行统一的专用加密软件进行加密。(错) 167. 委托单位办理批量开户业务,需获取开户人本人的真实意愿和签字确认,收集开户
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和完整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对
168.他行个人定期存款可作为质押物用于本行个人柜面质押贷款。(错) 169.用于办理个人柜面质押贷款有实物凭证的本行质押物,实物凭证不再单独封存保管,质
押时进行凭证收回注销。
对
170.个人柜面质押贷款结清后,客户需至柜面解除质押物的质押状态。(错) 171.质押物为个人得利宝理财产品的,提前还款和到期还款时,可使用质押物归还贷款。(错) 172.已作担保、挂失、止付和暂封的存款,以及账户状态为预开户和待激活的,不可作为质
押物申请贷款或授信业务。
对
173.个人得利宝理财产品可作为质押物用于他行贷款业务。(错)
174.个人普通贷款通过内部账号提前还款,由客户经理在个贷系统中录入提前还款信息,提
交后个贷系统联动核心账务系统进行还款账务处理。
对
175.每笔个人普通贷款均对应一个唯一的贷款合同号。个人普通贷款放款时,可一次性发放,
也可多次发放,每次发放均对应一个唯一的借款凭证号。 ( 对 ) 176. 借款人可根据贷款合同约定使用最多3 个账户进行还款。(错)
177.柜面发起的个贷冲账,也通过账调系统申请,经审批后冲账。( 对 )
178.“531”工程上线后,新增个人普通贷款的借款人客户号下可允许开立多个贷款客户账
号。(错)
179.个人普通贷款到期日及转逾期后,系统均于日始、日中和日终自动发起批量扣款。
对
180.531系统上线以后,实物贵金属业务将引入减值准备概念,实现精细化管理。
对
181.531系统上线以后,实物贵金属可允许非销售网点提货。
对
182.531系统上线以后,实物贵金属按库存不同可呈现15种订单状态。(错)
183.自产品入库起,分行可执行“中间业务—贵金属—发票—销售发票开票”交易,对客户
订单开具销售发票,于次月完成成本结转。(错)
184.展会订单补录删除必须是补录当天操作。
对
185.现金、内部账户、POS方式购买的无法直接入账的账户,将统一退回至退货审核机构的
相关内部账户,然后进行后续处理。
对
186.开箱人身份验证无误后,完成非自助式保管箱开箱银行端交易操作。
187.保管箱被查封后,租用人或代理人不可在我行办理保管箱开箱业务。
对
对
188.租用人被冻结后,代理人不可以在我行办理任何保管箱开箱业务。(错)
189.移动式保管箱均采用双锁设计,可提供非自助式服务或半自助式服务。
对
190.双人租用保管箱除办理保管箱开户和退租需双人在场,其余业务可由两人中任一人办
理,但不得委托他人。(错) 191.客户办理续租,若租约及相关的文本格式未发生变化且客户未改变租期的,租期届满前,
客户必须至柜面办理缴费完成续租。(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