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履约保证金
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每类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齐履约保证金余款,视为自动放弃,先前缴纳的2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规定的,在5至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持学校收款凭证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签订供货合同
供应商应缴齐履约保证金后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它
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时间根据学校实际,一般是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对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无事故,获得学生和家长好评的,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续包第二年,然后报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备案。合同必须一年一签。
附件:
1、XXX市XXX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2、投标函 3、投标单位简介
4、大米、菜籽油、猪肉、蔬菜各类别报价单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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