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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学 月 刊
2003年 第7期
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
王瑞芳
(当代中国研究所,北京100009)
[关键词]新中农;中农化;农村社会结构
[摘 要]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动,其中最突出的现象是大多数贫雇农上升为新
中农,农村普遍出现了中农化趋向,农村社会结构从“下边大上边小”的“宝塔式”结构,转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变动对中共阶级政策产生了深刻影响。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20214(2003)0720109210
TheRiseoftheNewMiddleFarmer:NewChangesinRuralSocialStructureaftertheLandReformWANGRui2fang(InstituteofContemporaryChina,Beijing100009,China)
KeyWords:newmiddlefarmer;tendencyofthemiddlefarmer;theruralstructureofsociety
Abstract:AftertheLandReformin1950’s,thesocialstuctureofruralareashastakengreatchangesinChina.Itisobviousthat
mostofpoorandhiredfarmersformedthenew2middlefarmerclass,thatthetrendofturningpoorandhiredfarmersintonew2middlefarmerswaspopular,andthattheruralstructureofsocietywasmademainlyupofthemiddlefarmerclass.Thephe2nomenonisaninevitableoutcomeandamarkedachievementoftheLandReform.
新中农,是相对于土改前的旧中农(或称老中农)而言的,主要是指土改后由原来的贫雇农经济地位上升而出现的。新中农在50年代初期的崛起,与中共实行的土改运动密切相关。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中获得经济利益的农民约占农业人口的60270%,全国得利农民连老解放区在内约3亿人,约
[1]有7亿亩土地分给了农民。”广大农民在获得土
农,已经上升为中农和富裕中农的占50.6%;原来
的贫农,除1%下降外,有57%上升;原来的中农也有17.1%上升了。在农村全体户数中,土地改革后有62.7%的户数是上升的。中农和富裕中农在农村中的比例,已由土地改革以前的16%上升到53.8%。另据土地改革完成稍晚的辽东省15个村调查,中农已由939户增加为2748户,几乎
[2]
增加了两倍。这种现象说明,土地改革所带来的积极成效,开始在东北老区体现出来。
1950年底,中共中央东北局政策研究室对黑
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后,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生活也获得显著改善,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动①。在土改后短短的数年间,多数贫雇农的经济地位有了上升,成为新中农。而新中农的崛起,改变了土改前的农村社会结构,导致农村普遍中农化趋向。
一 东北、华北老区中农化日趋普遍东北农村在194721948年实行了土改,经过多年的发展生产,到1950年前后,农民经济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农村阶级关系也有所变动。其中最重要的现象,就是土改后贫雇农大部分上升为新中农。据1949年冬黑龙江省21个村(分属16个县)的调查,土地改革以前占农村户数一半的雇
龙江、吉林、松江、辽东4省10个县16个村屯的调查材料显示“农村经济发展颇为迅速,,中农已成为农村中的多数”。东北局政策研究室经过综合调查和认真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生产发
①关于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有人认为出现了农村均值化
倾向,见王晓毅《:血缘与地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74页;也有人认为出现了农村贫困化趋向,见陆学艺:《农村经济典型调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更有人认为出现了两极分化趋向,见山西省委报告《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1951年4月。本文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土改后的农村的基本趋向,既非贫困化,也非两极分化,而是中农化;农村社会结构从“下边大上边小”的“宝塔式”转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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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结果,就是中农成为农村主要阶层,大部上升,小部不动(实际亦有上升),下降者是个别的,
[3]
这就是今天农村的基本情况。”这个结论是有事实依据的。以黑龙江白城3个村的调查材料为例,中农占这3个村总户数的63.85%,人口的
中农(富裕中农在内)
村别
户数
白城3个村蛟河荒沟磐石团结村凤城西小堡舒兰三个村肇州发展村
212(内富中32户)
186
156(内富中15户)43(内富中7户)581(内富中59户)239(内富中12户)
c.855870.5951.2073.1070.52
67.3%,劳力的69.5%,畜力占87.5%,土地占75.7%,大车占86.4%,粮食占总产量的
[3]
76.8%。农村日益中农化,成为黑龙江农村的
普遍现象,这可以从下述《各阶层的户数百分比》中看出。
雇农
新富农
%1.50
各阶层的户数百分比贫民户数
109136644120999
2.834228.9648.8026.4029.19
10.294
0.501
0.45
其他
%
户数
5
户数户数
6
合计
%1.82
33232222184794339
资料来源:中共中央东北局政策研究室《东北农村经济的新情况》:,1951年3月21日《人民日报》。
农村中农化比较普遍的情况,几乎是当时对东北农村经济进行调查者的共识。有人经过调查研究后认为“:农村中中农已成为多数,除少数因为灾病或懒惰农户下降外,均已上升。农民为进一步增加生产,要求改进技术,增加投资,因而添车买马或换壮畜,购置肥料、农药和新式农具,已
[4]
日渐增多。”据1949年底对黑龙江省瑗珲县二、三两区3个村的统计,3村总共549户,2105人,土地2822.5垧,耕畜马443匹、牛70头,男劳力603名,女劳力367名,车342台,新农具729件(耙在内),旧农具438件。土改后中农已达341户,占总户数的62.1%;土地1949.9垧,占总耕地面积69%;新富农3户,占0.54%;土地22.07垧,占0.74%;贫农下降到165户,占总户数30%;土地442.5垧,占15.6%。这样的现象,表明“多数农
[5](p28229)
民生活上升,开始走向富裕”。另据松江省集贤县3个典型村调查,在总户数193户中,中农占136户,占总户数的70.5%(其中富裕中农有11户,占中农的8.5%);贫农57户,占总户数的29.5%。“中农在农村中,一般地都是人强马壮,已具备了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因此得出这样结论:“绝大多数的农民,都上升为中农水
[6](p41)
平。”
正是看到了东北农村经济发展的这种趋向,中共中央东北局1950年1月在向中央的综合报告中,也特别指出“:绝大多数农民,目前的经济生活已经超过了他们在刚刚实行土地改革之后的情况(如松江上升户占60270%,吉林占2/3,龙江上
[7](p8)
升比较显著的户占14%)。”这个估计,基本反映了1950年以前东北全区农村中农化的大致
情况。
如果说1950年东北农村中农化还看得不太明显的话,那么到1951年以后,这种中农化趋向表现得更加突出。《东北日报》发表的社论中,对当时东北农村经济的情况作了综合说明。它指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是中农日渐成为农村中的多数: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是大多数农民上升(其中少部分农民上升较慢),下降者仅是有特殊原因的极少数的农户。而以自己马匹农具能够耕种自己土地之农户已成为农村中的多数,如老区的松江呼兰县腰堡村314户,这种农户已占70%以上;吉林省的舒兰县徐家、靠山、杨桥、中正屯四村共565户,其中这样的农户也占73.1%,磬石团结村则占全村户数69.8%。而对解放较晚的辽东凤城小堡屯84户的调查表明,这样的农户占51.3%。“若从全东北而言,新区上述的农户约占50%以上,老区约占60270%,这种农户大增是目前东北农村经济发展的普遍现
[8]
象。”这种“大多数农民上升”的特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说明新中农已经在东北老区出现,农村中农化成为一种普遍趋向。
华北地区基本上在1947年完成土改,在经过194821949两年的生产运动之后,到1950年时,“绝大部分贫农、雇农和中农摆脱贫困,普遍上
[9]升”。据对河北省平山、阜平、定县、河间、遵化、威县等县所属10个村共1517户的调查,土地改革以前的592户中农中,已有14户上升为富裕中农;553户贫农中,已有27户上升为富裕中农,388户上升为中农。另据对山西省黎城、潞城、平顺等县所属5个村共964户的调查,1939年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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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体户数中所占的比例为32.3%,贫农为42.4%,雇农为5.4%。1949年中农的比例数已上升为84%,成为农村中的绝大多数。又据对察哈尔省浑源、山阴、张北、怀来、龙关、延庆等县所属13个村共1571户的调查,也说明同样的情形。13个村原有的贫农767户中,已有593户上升为
村的调查,共880户,3737人,土地16486437亩;中农占总户数93.75%,占总人口94.57%,占总土地96.33%。据对深县大马营、贾庄、韩庄三个村调查,中农户占总户数97.4%,占总人口96.56%,占总土地97.48%,占总产量97.63%,占总牲畜
[13]
97.05%,占总劳力97.78%。
(p106)
中农,4户升为富裕中农;570户中农中,已有5户
[9]
上升为富裕中农,1户上升为富农。这是1950年华北整个情况汇总后的大致情况。如果具体考察华北各地老区的农村经济情况,便会对新中农的崛起有更深刻的印象。当时华北各地政府组织的农村调查反映出来的调查数据,基本上说明了这种新中农崛起和农村中农化的变动情况。
1950年7月,中共山西省委考察组到武乡县6个村进行了考察。调查情况显示,土改后农村情况已发生根本变化,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已经消灭,中农占了绝大多数。中农户数已占总户数86%,人口占88.7%,土地占88.7%,牲畜占84.6%,羊群占82.5%,产粮占86%。8月25日,中共山西省委在对这个调查材料进行分析后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报告,认为在土地改革3年以后农村所发生的新情况,是“农村‘中农化’了,农民普遍走向富裕,已经恢复或超过
[10]
了战前生产水平”。
与此同时,中共长治地委经过对当地农村情况的调查后也认为“:农村中新的阶级分化在开始了。据调查,已有个别新富农产生,约有占总户数4%的农民上升为富裕中农,有85.4%的农户上升
[11]
为中农了。”可见,所谓“农村中出现的新阶级分化”,主要是土改时的贫雇农多数上升到新中农水平,而新富农及新富裕中农在农民中所占比例还是很小的。
北京近郊是1949年冬进行土改的,经过短短1年多的恢复和发展,农民经济一般都有上升,其中一部分贫雇农,已经上升为“用自己的牲口、农具在自己土地上进行生产”的新中农。据1951年对京郊双槐树村的调查“:土改时,中农仅有132户,占全村总户数的19.4%;现在中农已有352户,占全村总户数的47.2%,成为村中最主要的阶
[12]
层。”
1950年底,衡水地委对河北省枣强、深县农
1951年初,中共平原省委政策研究室调查了
林县的大屯、姚村、柳滩、定角、李家庄和清丰县的
库韩村、坡里、吕家楼、杨韩村等9个村庄。从这9个村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土地改革后农村的基本情况是:农业生产已经恢复或超过了战前水平,但发展还不平衡;农民生活已经普遍地有所改善,中农在农村中已占绝大比重。林县五村战前中农户只有43%,现已增至86%。清丰四村574户中农中,新上升的中农有296户,占中农户数的
[14]
51.6%。从上述各地农村调查中可以清楚地看
到,新中农已经在华北老区普遍出现,而由此引起的农村中农化趋向也日益明显,并且在一些地区中农化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90%以上)。农村中农化并逐渐摆脱贫困,是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生产力大踏步地前进,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的结果。
二 新区土改后新中农的迅速崛起农村中农化最先在东北、华北老区体现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仅仅是土改后老区的独特现象。在土改运动较晚的新区,如西北、中南、华东、西南等省区,土改后新中农崛起、农村社会中农化趋向,一般在土改后二到三年便陆续表现出来。西北地区1952年完成土改,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到1954年前后,大量的新中农便涌现出来。如陕西长安县的王莽村,土地改革时的贫农,已有80%上升为中农了。到1954年时“,中农(包括土改后由贫农上升的新中农)已占全村农民
[15]
总户数83.75%”。据对1955年甘肃6个专区7
个县的重点调查,土地改革时的贫农“,已经有
[16]
80%上升为新中农”。中共中央中南局农村工作部对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等5省农村状况的调查,比较典型地反映了土改后新区农村中农化的情况。
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对5个省31个乡11953户的调查,截至1953年底,约有占全区农业人口1/4的地区,新、老中农已占农村总户数的70%以上;约占全区农业人口2/4弱的地区,新、老中农占农村总户数的50%以上;另有约占全区农业人
村作经济调查,两县“经过土地改革封建剥削制度被消灭后,经过发展生产,农村经济情况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中农在农村中占了绝大多数”。据对枣强、康马、姚庄、杨宅城、辛庄、北大屯、北店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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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1/4强的地区,新、老中农占了农村总户数的45%左右。1953年底中南区农村各阶级比重变动情况如下:
地区河南9个乡
贫农%新、老中农%富农%其他%
16.70
75.0054.2147.27
2.593.322.09
5.719.1411.78
的6%,开始下降者2户,占原阶层的
[18](p43244)
4%)。这些统计数据说明,原贫农上升为新中农是比较迅速和普遍的,而贫农尽管仍有16户(32.65%的比例),但有11户接近中农。这11户贫农经过勤劳生产,有望上升为新中农。
据中共粤中区委对广东省新会县北洋乡经济调查,北洋乡土地改革复查时,全乡总户数为944户,贫雇农490户,占总户数51.906%;中农261户,占总户数27.648%;富裕中农17户,占总户数
[19](p78)
的1.8%。社会结构呈现出“一头大一头小”的特点。由于土改后农村经济的逐步恢复与发展,到1953年底,该乡阶级状况已有了比较明显的新变化,这种变化,可以从《北洋乡1953年阶级变化情况表》上清楚地看出。湖北、湖南江西10个乡33.37
广东12个乡
38.86
资料来源《中南区:35个乡1953年农村经济调查》《农村经济调,查选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页。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中南地区土改后农村社
会结构变动的表现是:贫农逐渐上升为新中农,新、老中农又逐渐比较富裕。以1953年与土地改革复查时对比,贫农减少比较明显:河南省减少67.6%;湖北、湖南、江西3省减少41.05%;广东省减少39.15%。贫农减少,意味着贫农上升为新中农。据统计,河南省贫农上升约占贫农总数的70%;湖北、湖南、江西3省上升41%;广东省上北洋乡1953年阶级变化情况表总计
957
10022.0489.820.73132.623.19724.24247.445.4341.6727.106
3353720267151002760866
10021.4737.960.44729.8822.66625.827
户数%人口%
升45%。贫农上升为新中农后,自然增加了中农阶层在整个农村社会结构中的比重,据统计,河南省增加了83.29%;湖北、湖南、江西3省均增加了
[17](p18)
77.92%;广东省增加了156.42%。这个统计数字,大体反映了土改后广大的新解放区贫农上升为新中农及农村中农化的一般情况。
如果说上述中共中央中南局农村工作部的调查统计还显得比较笼统的话,那么,1953年底到1954年初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对河南省项城尚
接近中农
雇贫农
有严重困难开始下降合计
新
一般中农
老小计
中农
富裕中农
新老小计
合计
其他劳动人民富农
新老
2119473122222324545216685222823855
162648.49428171352
8.3812211710.498
店乡、中共粤中区委对广东省新会县北洋乡、中共黄冈地委对湖北省浠水县望城乡的调查,则非常具体地说明了土改后新区农村新中农崛起与社会结构变动的情况。
据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部1953年12月对河南省项城县尚店乡的经济调查,全乡原有贫农350户,已上升为新中农者191户,占本阶层的54.57%(其中已成为富裕中农者35户,占本阶层的10%);仍为贫农者159户,占本阶层45.43%。另据对该乡曹屯村90户(贫农49户、中农32户、小土地出租者1户、富农1户、地主7户)的典型调查,该村社会结构变动的情况为:原中农32户中,变为富裕中农者8户,占原阶层的25%;未动者21户,占原阶层的65.63%;下降者3户,占原阶层的9.37%;原贫农49户中,上升为新中农者33户,占原阶层的67.34%;其中上升为富裕中农者10户,占原阶层的20.4%;仍为贫农者16户,占原阶层的32.65%(其中接近中农水平者11户,占原阶层的24%,有严重困难者3户,占原阶层
54.545197858.9922.9250.2093.9715.755
6415137157
1.9080.4474.0864.685
地主及其他剥削阶层
资料来源:中共粤中区委员会调查组《广东省新会县北洋乡经济调:查》《,农村经济调查选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79页。
从上表中可见,在全乡957户中,中农有522户,占整个农户的54.545%,中农在土改后的北洋乡占据着主要地位,社会结构呈现出“中间大两头小”的特点。
据湖北黄冈地委对浠水县望城乡的调查,土改后农村阶级关系发生变化的大概情况为“:全乡原有贫农344户,目前已接近中农的有98户,占本阶层的28.48%;上升为新中农的224户,占本阶层的65.11%(其中有成为富裕中农的66户,占本阶层的19.18%)。老中农123户,内富裕中农55户,有3户上升到新富农,一般老中农9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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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除15户中农下降到贫农水平,和22户贫农有严重困难外,占中、贫农阶层85.74%的农户,都
[20](p101)
程度不同的上升了。”这些调查材料清楚地说明,在广大的新解放区,经过土改后很短时间的恢复和发展,他们与老区一样“土地改革后的,
[19](p85)农村,中农的增长是迅速的”。多数贫雇农经济地位有所上升,并成为新中农。
从上述东北老区、华北老区和中南新区的大量调查情况,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过土地改革,原来在农业人口中人数最多的贫农与雇农,
[22]农。从当时各地的农村调查材料看,伴随着贫雇农经济地位的上升,仍有少数老中农和新中农因天灾人祸等因素而下降。
然而,从总体上看,新中农在土改后农村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地位是比较高的。由于他们是从土
改时的贫雇农上升而来的,因此,他们在土改时政治上的优势地位并未动摇,反而随着其经济地位的上升而更加稳固,仍处于农村的支配地位。在乡村基层政权及农会、青年团等各种团体中,新中农不仅数量大,而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湖北省浠水县望城乡1954年的调查,全乡17个党员,土地改革时有16个是贫农,只有一个是富裕中农,而现在已有11个新、老中农,4个富裕中农,只有2个贫农;63个团员,已有35个是新、老中农,17个富裕中农,只有11个是贫农;没有兼职的14个乡政委员中,有7个新、老中农,3个富裕中农,只有4个是贫农;2个妇联主任都是中农;目前8个批准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长,有7个是新、老中农,1个是富裕中农。“农村中占据领导地位的几乎全部是新、老中农。”这些新中农因为土地改革时是贫农,并未因经济地位的上升而与贫农及政府产生大的分离“:从社会改革到生产运动一贯是积极分子和核心,现在也都能够在党
[20](p104)
的领导下执行党的政策。”
另据广东北洋乡1953年12月的调查,新中农在政治方面也同样占据很高地位,其具体情况是:有乡级干部14人,占全乡乡级干部58.33%,有村级干部53人,占全乡村级干部40.76%,有党员5人,占全乡党员71.42%,有团员6人,占全乡
[19](p85)
团员21.42%。
由于新中农是从原来的贫雇农上升而来的,所以他们在农村政治上占据重要地位并不奇怪。由于他们努力生产,经济力量逐步上升,并且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富农及贫农,因此,他们在经济上也同样占据着重要地位,并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这种情况,从全国各地的大量调查材料中可以看出。东北老区1950年的调查材料说“,新中农一般是人强马壮,在农村生产中起支配作用,如黑龙江白城子县镇西区胜利、新发、新立3个村的调查,3个村总户数332户,中农212户,占户数63.8%,占男劳动力的69.5%,占有畜力87.5%,占土地75.7%,占大车86.4%,占总产量76.8%”,因此,新中农“已成为目前
[8]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另据湖北省黄冈地委对浠水县望城乡中农经济状况所作的统计,新、老中农占全乡户数的63.42%,占人口的67.86%,占劳动力的
已经迅速上升为新中农,中农已经成为土改后农村中的绝大多数,全国农村出现了中农化的趋向。
三 新中农的经济地位及思想倾向土改后由贫雇农上升的新中农,既有别于昔日的贫农,又与贫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既与老中农有相同的经济利益和共同的发展趋向,又有着一些不同的出身背景和思想倾向。他们在农村政治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现实,不能不引起中共对土改后阶级政策的调整。而处理贫农与包括新中农在内的中农阶层的关系,则成为中共合作化运动中比较棘手而分歧颇多的问题。中共在土改后农村阶级政策的一再调整,表明中农阶层的复杂性与解决该问题的艰巨性。
新中农是从贫雇农上升而来的,但当他们上升为新中农后,由于经济地位的上升,他们的思想倾向自然会与仍处于贫困中的贫农有所不同,而贫农对于这些过去与自己经济地位相同而现在却超过自己的新中农,在思想认识上也会起一定的反应。当贫雇农刚刚脱离贫困上升到新中农时,他们没有老中农的“家底厚”,更无法与富农相比,而要得到包括原来贫农在内的农村各社会阶层的认可,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在山东高唐“:新中农受人鄙视,甚至老中农不出利可以借到钱,新中农出高利也难借到;老中农娶老婆不花钱,新中农花了钱也没人肯嫁给他。阎寺即有2户新中农闹
[21]
得人地两空。”
不仅如此,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新中农还有可能重新下降为贫农,如在山东高唐“:在阶级分化上,新中农下降最多,如赵庄,两三年来先后有29户出卖了土地,其中20户是新中农。而这20
[21]
户中,已有6户降为贫农,4户成为长工。”据1951年8月中共唐山地委对乐亭14个村农民生活与思想状况的调查,这些村庄多已由贫困逐渐走向富裕,但在石碑村仍有3户新中农下降为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