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奎豪同志任抚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提名为抚顺市教育局局长人选,免去其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杨威同志任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 杨丽波同志任抚顺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冯金媛同志任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徐万超同志任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国枢同志任抚顺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提名为抚顺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周焕杰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免去其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韩志钧同志任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提名为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
任,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姜群大同志任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提名为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克明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免去其抚顺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提名马有声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政协工委主任人选;
李民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机要局局长(副局); 张清同志任抚顺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抚顺市罗台山庄疗养院党委书记、院长职务;
杨长江同志任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马兴伟同志任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李延明同志任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钢同志任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提名鲁国范同志为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郝传刚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罗玉生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提名为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商泽友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新阳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副书记;
韩铁强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刘涵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孟庆超同志任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李兆军同志任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项鸿柱同志任抚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刘艺敏同志任抚顺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抚顺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金运月同志任抚顺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常文胜同志任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那学成同志任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玉坤同志任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曲强同志任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共青团抚顺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邸志刚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建议免去刘凯同志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张怀江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副秘书长、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建议免去佟泽宾同志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栗志远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职务。
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关卫东同志任抚顺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局);
李继宏同志任抚顺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 韩玲同志任抚顺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副
局);
免去姚大为同志抚顺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陈大祥同志任抚顺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总会计师(副局);
王永林同志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副局);
宫希良同志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梁春雨同志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聂福顺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政府信访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陈舒同志任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 同意赵寰同志为中国农工民主党抚顺市委员会驻会副主委(正处)人选;
孟凡军同志任副调研员、抚顺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赵效飞同志任抚顺市政府评审中心总工程师(副局)、党组成员;
秦晓光同志任副调研员,免去其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政协工委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职务;
同意张灵高同志任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