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外维护结构在受到由风力和热压造成的室内外综合压力差的作用下,由于室外冷空气经由门、窗等缝隙渗入室内,要把这部分室外冷空气加热到室内温度所消耗的热量就是冷风渗透热耗量。根据《规范》。不管多层或高层民用建筑,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应根据建筑物内部隔断、门窗构造、门窗朝向、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门窗缝隙渗入冷空气的耗热量为:
Qs?0.287cpV?w(tn?tw) (1-15) 式中Cp一干空气的定压质量比热容,cp=1.0056kJ/(kg.℃);
?w—室外温度下的空气密度,kg/m3;
V一渗透空气的体积流量,m3 /h; tn、tw—室内外供暖计算温度,℃。 当V=1m3/h时的Qs值见表4. 1-7
每1m3渗风量的耗热量(W/m3) 表4.1-7
室外供暖设计温度tw(℃) 室内设计温度tn(℃) 室外供暖设计室内设计温度tn(℃) 16 5.00 5.75 7.69 8.09 8.49 8.89 9.29 9.70 10.11 10.53 10.95 11.37 18 5.71 6.47 8.42 8.82 9.22 9.63 10.04 10.45 10.86 11.28 11.70 12.12 (℃)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16 11.79 12.22 12.65 13.08 13.52 13.96 14.41 15.86 15.31 15.76 16.22 16.09 18 12.56 12.98 13.42 13.85 14.30 14.74 15.19 15.64 16.09 16.55 17.02 17.48 2 0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V的确定:
V??(ILm) (1-16)
式中
I—房间某朝向上的门窗缝隙长度,m L—每m门窗缝隙的基准渗风量,m3/h.m;
m一门窗缝隙的冷风量综合修正系数, 详见下述及表4. 1一11 (2)L的确定:
L?a?Pbr.io2D10?a(Cf?w)b (1-17)
2式中 a、b一与门窗构造有关的特性常数和指数,见表4.1-8;
?Prb.io—在基准高度(距地面l0m)处,作用于缝隙两侧的有效风压差,Pa ;
2 D10—气象台站观侧的(在基准高度上)风速,m/s;
Cr—风压系数,取迎风面时之值,Cr =0.7.
每m门窗缝隙的基准渗风量L(m3/h.m) 表4.1-8
门窗类型 1 单层木窗 双层木窗 单层铜窗 双层铜窗 推拉铝窗 开平铝窗 1.0 0.7 0.6 0.4 0.2 0.0 2 2.0 1.4 1.5 1.1 0.5 0.1 3 3.1 2.2 2.6 1.8 1.0 0.3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m/s) 4 4.3 3.0 3.9 2.7 1.6 0.4 5 5.5. 3.9 5.2 3.6 2.3 0.6 6 6.7 4.7 6.7 4.7 2.9 0.8 特性常数、指数 a 1.63 1.15 1.08 0.76 0.36 0.09 B 0.56 0.56 0.67 0.67 0.78 0.78 注:1.每m外门缝隙的L,为表中同类型门窗L的2倍; 2.当有密封条时,表中数据可乘以0.5—0.6的系数。
对多层建筑,当无相关数据时,也可按换气次数法计算:
Q?0.278ncp?wnVk(tn?twn)
Vk-房间内部体积,m3
N-换气次数,次/h,当无实测数据时,可按表2-4选取。
表2-4 换气次数
房间类型 一面有外窗的房两面有外窗的房三面有外窗的房门厅
间 换气次数(n)
(3)rn值的确定 多层建筑:
0.25—0.66 间 0.5—1.0 间 1.0—1.5 2.0 m=n
式中n—风压单独作用下,门窗缝隙渗风量的朝向修正系数。见表4.1-10
缝隙渗风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 表4.1-10
城市 北京 天津 张家口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长春 哈尔滨 济南 郑州 成都 贵阳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N 1.00 1.00 1.00 0.90 0.70 1.00 0.35 0.30 0.45 0.65 1.00 0.70 0.70 1.00 0.10 1.00 0.35 NE 0.50 0.40 0.40 0.40 0.25 0.70 0.35 0.15 1.00 0.90 1.00 1.00 1.00 1.00 0.10 1.00 0.35 朝 向 E 0.15 0.20 0.10 0.15 0.10 0.30 0.15 0.20 1.00 0.65 0.45 0.70 0.70 1.00 0.70 0.40 0.55 SE 0.10 0.10 0.10 0.20 0.15 0.30 0.25 0.70 0.40 0.15 0.10 0.15 0.25 0.70 1.00 0.30 0.75 S 0.15 0.15 0.10 0.30 0.20 0.40 0.70 1.00 0.55 0.20 0.10 0.25 0.40 0.50 0.70 0.25 1.00 SW 0.15 0.15 0.10 0.20 0.15 0.35 1.00 0.85 0.55 0.40 0.10 0.15 0.50 0.20 0.10 0.20 0.70 W 0.40 0.10 0.35 0.70 0.70 0.30 0.90 0.70 0.25 1.00 0.10 0.10 0.35 0.15 0.10 0.65 0.25 NW 1.00 1.00 1.00 1.00 1.00 0.70 0.40 0.60 0.15 1.00 0.40 0.25 0.25 0.50 0.10 0.95 0.35
高层建筑:
对于迎着最不利风向(即n=1时)的缝隙:
m?my?[(1?C)(0.4h0.4)]b (1-18)
式中 C—作用于门窗缝隙两侧的有效热压差与有效风压差之比; h—计算门窗的中心线标高,m
C?式中
?PrC(hz?h)(tn?tw) (1-19) ?50r.2.0.4?PfCfv10h273?tnCr一热压系数,对住宅楼,Cr=0.2;对办公楼。Cr =0.5; Hz一热压单独作用下,建筑物中和界的标高,m. 对于非迎着最不利风向(即n?1时)的缝隙:
m?my(1?(1?n)?y) (1-20)
式中
?y—风量比。指迎着最不利风向上,风压差所产生的渗风量占总压差所产生
的总渗风量的计算百分比份额。
?y?1 (1-21)
(1?C)加热由门窗缝隙渗人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内部隔断、门窗构造、门窗朝向、
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宜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计算。[1]
对于六层以下的民用建筑以及生产辅助建筑物按下式计算门窗缝隙渗入冷空气的耗热量; 2 散热器采暖
第3.3.1条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热媒为热水时,各种类型的散热器,应按制造厂的规定选用;
二、热媒为蒸气,铸铁柱型和 长翼型散热器,不应高于200KPa(2kgf/cm2);铸铁圆翼型散热器,不应高于40KPa(4kg/cm2)。
第3.3.2条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民用建筑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二、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生产厂房,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三、具有腐蚀性气体的生产厂房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宜采用铸铁散热器;
四、热水采暖系统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蒸气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板型和扁管等散热器。
第3.3.3条 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 二、两道外门之间,不应设置散热器;
三、楼梯间的散热器,应尽量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第3.3.4条 散热器应明装;内部装修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可暗装;托儿所和幼儿园应暗装或加防护罩。
第3.3.5条 铸铁散热器的组装片数,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柱型(M132)20片 柱型(细柱)25片 长翼型 7片
第3.3.6条 确定散热量数量时,应考虑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水流量以及表面涂料等对散热量的影响。
第3.3.7条 确定散热器数量时,柱型散热器面积可比计算值小0.1m2;翼型和其他散热器的散热面积可比计算值小5%。
第3.3.8条 民用建筑和室内温度要求比较严格的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排 保温管道;明设时,应考虑管道的散热量对散热器数量的折减;暗设时,应考虑管道中水的冷却对散热器数量的附加。
第3.3.9条 采暖系统制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热媒为热水时,多层和高层建筑物宜采用单管系统 注:(1)设计时,应计算热媒在管道中的温降。
(2)水平单管串联系统,必须采取有利于管道伸缩的措施 。 二、热媒为蒸时,宜采用上行下给式双管系统 。
注:当疏水器集中设置时,高压蒸气采暖系统宜用同程式。
第3.3.10条 民用建筑及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的采暖系统,条件许可时,南北向房间宜分环设置。
第3.3.11条 高层建筑的热水采暖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供热; 二、一个垂直单管采暖系统所供层数,不宜大于12层。
第3.3.12条 垂直单、双管采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串联连接;贮藏室、盥洗室、厕所和厨房等辅助用室及走廊的散热器,亦可同邻室串联连接。
注 :热水采暖系统两组散热器串联时,可采用同侧连接,但上、下串联管直径应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