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公司管理制度 —————————————————————————————
费用管理制度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流动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规范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管理企业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行为。 3、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4.1财务部是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的归口部门。 4.1.1负责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的审核及办理。 4.1.2负责监督各部门、各项目费用预算的执行。 4.2其他部门
4.2.1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年度费用预算; 4.2.2负责编制各项目费用预算; 5、管理内容和规定 5.1借款: 5.1.1借款原则
5.1.1.1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
5.1.1.2常规借款均采用电汇方式汇入借款人银行卡内(默认员工工资卡)。 5.1.1.3现金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5.1.1.4 500元以上招待费借款需填写招待费审批表。 5.1.1.5差旅费借款需填写出差计划表。
5.1.1.6首次借款及汇款信息发生变更的员工,需在借款单据上列明:收款人姓名/单位名称、账号、具体开户行。 5.1.2审批权限
级别 审批流程 部门经理 审核 副总监 审批 总监/副总工程师 审批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审批 副总裁 总裁 财务财务经理 总监 审批 审批 审核 审批 5.2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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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报销原则:
5.2.1.1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组成员采用项目报销标准报销。
5.2.1.2项目已完工,后续服务期间,员工到项目所在地出差,按常规出差标准报销。 5.2.1.3员工借款报销期限为业务发生后15日内(其中:差旅费报销为返回公司后7日内)。
5.2.1.4员工非借款报销期限为业务发生后30日内(发生日期以票据日期为准;报销日期以信息化填写日期为准)。
5.2.1.5报销单据必须是经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白条或收据不予报销。 5.2.1.6跨年度发票需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销。
5.2.1.7财务部每月初将员工个人欠款明细发邮件告知本人及其上级主管,自邮件发送之日起30日内未清理欠款又无合理解释者,从其工资中扣除所欠款项。
5.2.1.8项目施工现场费用,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5日前寄至公司,统一报销。项目经理对所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5.2.1.9为单一项目出差时,单据填写要求如下: 5.2.1.9.1报销单上注明出差起始日、结束日及出差天数; 5.2.1.9.2按票据费用类别填写金额;
5.2.1.9.3原始单据按发生日期顺序分类粘贴;
5.2.1.9.4招待费注明发生日期,住宿费注明发生日期、金额、人数、房间数。 5.2.1.10为多项目出差时,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分别列示各项目费用发生明细。 5.2.1.11超期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票据按原标准的90%报销,超期两个月不足三个月,按原标准的80%报销,超期三个月的票据不予报销。(超期依据:票据日期及信息化填写日期)。
5.2.2项目报销标准:
5.2.2.1项目施工期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采用包干方式报销,标准如下:
职位 金额(元/天) 类别 A B 员工 150.00 130.00 项目总工 170.00 150.00 项目经理 180.00 160.00 5.2.2.1.1 A区:华中、华东、华南、华北、东北。 5.2.2.1.2 B区:西北、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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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3 特殊地区,特殊规定。(如高原地区、高寒地区、高温地区等) 5.2.2.2项目施工期间,如公司统一提供住宿,包干方式报销标准如下:
职位 金额(元/天)
5.2.2.3为便于财务管理,采用包干方式进行报销的员工需提供包干费用内容对应票据。(如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
5.2.2.4已报销项目费用总额接近项目费用预算总额时(差额≤20000元),由财务部告知工程部加以警示,当已报销项目费用总额超出项目费用预算总额时,停止项目费用报销。
5.2.2.5总监及总监以上人员去项目施工现场出差,按出差标准报销,不按项目报销标准报销(兼任项目经理除外)。
5.2.2.6项目组成员根据公司或项目需要,到异地出差,按照项目报销标准报销,不按出差标准报销,出差费用列入项目部总包费用内。
5.2.2.7技术中心、设计部、采购部、综合管理部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部门人员,在项目所在地出差,单次出差时间超过30天,按项目报销标准报销。 5.2.2.8员工去异地出差,乘坐交通工具途中,不再报销其他交通费用。
5.2.2.9项目组成员报销项目费用,严格按现场考勤表记录的人员及天数计算。且提供的往返交通票据要与考勤记录相一致。 5.3通讯费及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3.1通讯费凭电信、联通、移动专用话费发票报销,充值发票不予报销。
5.3.2通讯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不足标准据实报销。按月报销,不予累计。因出差产生的漫游费用另作规定。
5.3.3为节约通讯费,长驻项目施工现场人员,移动电话尽量办理当地卡,并报公司备案。
5.3.4通讯费及交通费标准的调整:
5.3.4.1因人员岗位变动或实际业务发展需对原标准进行调整时,需填写《通讯费及交通费调整申请表》(具体格式见附表3),经部门主管、副总裁、总裁、人事行政总监签
类别 A B 员工 70.00 50.00 项目总工 90.00 70.00 项目经理 100.00 80.00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费用管理制度
字审批,报财务部及信息化备案。
5.3.4.2执行日期以签字人最晚签字日期为准。(最晚签字日期为当月15日前,当月始按新标准报销,最晚签字日期为15日后,次月始按新标准报销。)
5.3.5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任务,需要较高的话费或交通费支出时,可由岗位人员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副总裁、总裁、人事行政总监签字审批,单独核定特殊任务通讯费或交通费,报财务部及信息化备案。待任务完成后,再按正常标准报销。
5.3.6所有报销通讯费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凡发现随意关机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则取消其该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5.3.7因出差产生的漫游长途通话费报销作以下规定:
5.3.7.1报销人当月话费超过额定标准时,从话费总额中减除长途话费及漫游费金额,其余额加7.2所算金额,合计金额即为本月可报销话费金额。
5.3.7.2长途话费小于等于漫游费金额时,按两项金额合计的80%计算;大于漫游费金额时,按漫游费两倍金额的80%计算。
5.3.7.3试用期员工不能报销日常话费,如因公出差,可按以下标准报销漫游长途通话费。
5.3.7.3.1 长途话费小于等于漫游费金额时,按两项金额合计的70%报销。 5.3.7.3.2 长途话费大于漫游费金额时,按漫游费两倍金额的70%报销。
5.3.8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乘坐出租车,以下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允许单程乘坐。 5.3.8.1加班时间晚,没有公交车。
5.3.8.2携带20公斤以上公物或大额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 5.3.8.3时间紧迫或接送公司客人。
5.3.9报销出租车费时,当事人应注明时间、起止地点 、事由,再按流程报销。 5.3.10乘坐飞机出差,允许乘坐机场巴士抵达机场,不得乘坐出租车或包车,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于报销票据背面签字确认。 5.3.11附表1:手机话费、交通费标准:
人员类别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分业务管理
话费 (元/月) 500 交通费 (元/月)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