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与人生》作业4答案

2018-12-05 21:08

《职业与人生》作业4答案

案例分析:

1.某企业招用了一批合同制工人,其中有两名刚满15岁。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人入厂时,需交身份证以作抵押,合同期限五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节日需照常工作,工资不变。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

试分析:

(1)企业的招工行为中有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2分)

(2)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8分) 答案要点:

(1)该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职工,违反劳动法规定。

(2)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下列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款: ①以身份证作抵押物,违反劳动法规定;

②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该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超过6个月,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④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支付不低

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该劳动合同规定法定节日需照常工作,但工资不变是违法的。

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而不能三个月发一次。

2.李某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款:\鉴于宾馆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还依照宾馆内部规定,向宾馆纳了2000元抵押金。合同履行约1年后,李某的男友单位筹建家属楼,为能分到住房,李某与男友结婚,不久怀了孕。宾馆得知后,以李某违反合同条款为由作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李某交纳的抵押金。

问题(1):该宾馆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5分) 问题(2):该宾馆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哪些规定?(5分)

答案要点:

(1)该宾馆不能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某宾馆与李某约定不得结婚的条款用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无效条款。合同应继续履行。

(2)该宾馆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违

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某宾馆应退还李某的抵押金。

3.吴小姐,24岁,毕业于某重点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年限两年左右,先后跳槽五次之多,行业涉及到房地产、化妆品、教育咨询、传媒等,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服务、营销、策划、编辑等四项之多。吴小姐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为国际贸易,但她的长项却比较倾向于中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均非常优秀。在校期间,一直担任教授助理,并且独自寻找了一个加盟项目,在家乡担任整个城市的代理商,先期运作比较成功。因为这些经历,吴小姐在毕业时对自己的期望较高,不甘心在大公司从低做起,而是想进入一家规模不大但是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可以一开始就受重视,以最快的速度成长,然后再自己创业。以下是吴小姐的工作简历: 2001年9月—2002年1月,某知名房地产公司,任物业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处理投诉之类的事宜。工作非常的清闲稳定,福利待遇也比较让人满意。但是吴小姐认为该工作没有挑战性,并且发展空间很小。

2002年1月—2002年6月,某合资化妆品公司,任品牌经理。该公司老板在招聘时对吴小姐极为器重,吴小姐认为自己进入该公司后可以大施拳脚。开始时,吴小姐信心百

倍,编写了整套的企业文书、招商方案、对外合同,与客户谈判等。但渐渐发现,老板的经商风格非常保守、吝啬,谈判往往因为极小的折扣或非常少的利益分配而耽搁下来,甚至不欢而散。并且所有的产品都是在作坊式的小型加工厂里贴牌生产,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本来是想与公司一起成长的吴小姐觉得前途渺茫,不顾老板的挽留,毅然辞职。 2002年6月—2002年9月,某台资教育机构,主要销售知名英语教材。该公司有点类似于保险公司,非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甚至用独特的企业文化实现对员工思想的控制。有点理想主义的吴小姐正是被该公司表面上热情奋进的氛围所吸引,接受了这份没有底薪只有提成的工作。可以说,吴小姐在这间公司工作非常出色,身为新人的她第一周的业绩就高居榜首,深受上司的器重和同事的欢迎。但工作一段时间以后,这里高负荷的运作让她的身体严重透支,难以继续支撑下去,并从上司对其他业绩较差员工的冷酷态度上对公司的企业文化产生了质疑,最终在上司和同事的一片惋惜声中离开了该公司。

2002年9月—2003年3月,某咨询策划公司,任销售公关经理、编辑。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吴小姐编写了四本营销方面的书籍,策划了一些与报社等其他媒体的合作项目,招聘并培训了多名业务员。以往的工作波折、轻率的跳槽经历造成的“后遗症”在此时慢慢表现出来,吴小姐发觉自己变得越来越害怕与客户进行沟通,在公司内部召开业务会议

时,她可以很轻松地指导业务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自己却不愿意或者说恐惧与客户交流,有时候她逼着自己去面对客户,事实上也发挥得很好。这种恐惧感,或者说是交流的障碍,让吴小姐非常困扰,却又难以克服。她向老板提出不想再从事营销工作,但有重要项目的时候,老板还是要委派吴小姐。由于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吴小姐又一次选择了辞职。

2003年3月至今,吴小姐在一家杂志社担任记者。和先前的辗转奔波和业绩压力相比,这里的环境轻松了很多,也让吴小姐从紧张的心理状态中解放了出来。

问题(1):吴小姐频繁跳槽对不对吗?(5分) 问题(2):你如何给频繁跳槽的职场人士提供建议?(5分)

答案要点:

(1)在职业生涯的前期,变动频繁问题不是很大。但是每次变动都应该给跳槽者带来不同的经验,跳槽者都应该学习到一定的东西,也就是说,回头来看,在那些看似杂乱的变动中,应该有一条清晰的轨迹。在做变动时,不要轻率下决定,要经过全面的考虑。建议为自己设计一个职业规划,从现在开始到30岁。设定每阶段的目标,这样在换工作时应该会少一些盲目。

(2)频繁跳槽者大多是患上了以下一个或几个“病症”,难以克服。

好高骛远症:没想到现实的工作总是一些琐碎小事,甚至还要受气,于是感觉乏味、厌恶。

自以为是症:对自己估计过高,对工作总有破坏性的意见,而没有建设性的意见,结果往往是脱离实际。 工作焦虑症:急于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做出成绩,过分苛求自己,经常处于焦虑之中,导致心情不佳。

交际恐惧症:很清高。不愿意“奉承”领导,不愿意“讨好”同事,不愿意“取悦”客户,不能结交新朋友,只守住一份怀念,寂寞孤独。

高压恐惧症:在学校时“舒服”惯了,工作后对于每天打卡上班、加班加点的工作极不适应,加上其他的压力,于是感觉度日如年。

繁华失落症:看到城市繁华的景色,感受着富人丰富的物质,甚至看到某些同事的潇洒生活,再想到自己眼下菲薄的薪水、脏乱的小屋和粗糙的生活,于是产生失落感。 人才的合理流动可以极大地激发人的创造力,促进人的解放,同时也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臵。但是,面对这样一群稚气未脱的“老跳”,必须对他们的就业观进行一定的修正,否则会误导更多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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