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辅导、设施管理、宣传教育和文艺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的良好机制。
(二)加强文化惠民的针对性工作,升级改造广播“村村响”数字化系统。一是改革乡村电影放映模式。定期在村活动室的固定电影放映点投放影片,内容选择上以贴近群众需求的生活片、农技知识片和时政宣传片为主。二是把广播“村村响”数字化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学习周边兄弟区县先进做法,按照国家广播应急体系的最新建设要求,对全区广播系统数字化升级。同时,在广播内容上关注农业农村农民实际,进一步优化终端喇叭选址,探索冬夏时制播音,减少对周边村民的声音影响。
(三)增强乡村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精神生活。一是注重关怀留守村民。精神空虚匮乏是造成现阶段村民宗教信仰的直接原因,宗教的教化与慰籍成为部分村民获取存在与尊重的重要依托。团委、妇联、民政、文化等部门要注重对乡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及儿童更多的关怀,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结对帮扶,形成常态。二是经常性组织开展村民容易参与的文化活动。除各级各部门开展的“送文化”活动之外,更重要的是调动村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经常组织村民参与健康向上的坝坝舞、莲萧队、秧歌队等表演,组织农民运动会、乡村歌舞赛、村民故事会等文化活动。三是抓好宣传引导。积极发掘宗教倡导的“和、善”等积极因素,做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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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知识、反邪教等科普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深入人心,在群众心中树立和传播“崇尚科学、反对迷行、抵制邪教”理念,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宗教活动管理。规范宗教场所、宗教管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宗教管理专业人员的配备和培训。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排查乡村宗教活动,建立相关举报制度与奖惩机制,坚决防止邪教势力在乡村蔓延。
(四)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增强“村规民约”的有效性。一是村民集体商议制定大家认同的“村规民约”。村两委牵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用村民自己的表达方式,把村民反对什么、喜欢什么、追求什么,都写进去。二是组建村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对当地红白喜事进行规范,形成村民认同的标准,既考虑乡里乡亲的感情表达,又切实减轻村民的负担。三是发挥乡贤作用。利用乡贤的引领作用,把村民的日常行为切切实实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让村规民约在日常生活中看的见、摸得着,真正将村规民约落到实处,成为群众基层自治的重要方式之一。四是激发干部群众参与文明村镇创建的活力。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加大创建文明村镇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认同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定期评选一批文明院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提升干部群众的荣誉感;积极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文明共建”,以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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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共同推进文明村镇创建。
(五)加强乡村文化能人培育和文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文化部门制定专题培训计划,建立基层文化队伍常态提升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基层指导相结合的办法,经常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辅导、调演、交流等活动,提高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激励机制。为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建立更为合理的评价机制。着力在镇街文化辅导员中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打通文化干部职级晋升通道,从根本上解决文化站工作人员职称低工资待遇低的问题,保证队伍人心稳定。三是充分发掘民间艺人的带头作用。以文化中心户建设为契机,将散布在民间的文化爱好者、文化特长者组织起来,探索建立“乡村文化联盟”,在节会、庆典等活动中为乡村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提供展示舞台,推动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下一步,我们将带领区级智库成员进一步深入二郎、清平等边远镇进行针对性调研,分析研究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组织区广播网络公司、区文化委等单位到潼南等兄弟区县学习,指导村(社区)建设红白理事会试点,引导发展乡贤文化,开展“家风、家庭、家教”系列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培育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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