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40号)以及《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治对象
在疏附县辖区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 二、强化组织管理
(一)行政管理。
为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获得及时有效救治,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成立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我院辖区范围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二)机构内部管理
根据职能任务和服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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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建立“全院合作、多科联动”的救治机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规范高危管理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运,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三、完善急救网络
我院作为疏附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心职责,加强产科、新生儿科质量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人才培养,落实技术规范;力争达到县级建设要求;挂疏附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牌匾,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120急救电话:0998-3255120,妇产科急救电话0998-3252342,新生儿科急救电话0998-3256483),切实承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救治保障任务。
四、成立专家组
成立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承担疏附县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出诊、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评估等任务,专家成员从医院相关科室专业人员组成(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详见附件2)。
五、急救运行机制 (一)规范应急响应级别
Ⅳ级应急响应:医院在产科门诊和高危孕产妇门诊进行高危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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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专案管理。
Ⅲ级应急响应: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发生新生儿窒息或相关并发症可能转归为危重症的,应立即报告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小组。进入应急响应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效果不佳或严重并发症可能危及生命的,应立即启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在我院新生儿救治中心积极处理后无法有效救治的,应立即启动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及转诊流程
1.应急响应 符合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院内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办公室和当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急状态解除时也应及时报告当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2.院内救治 接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后,医院必须积极进行院内救治,要及时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报告,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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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启动“多科合作、全院联动”的救治合作机制,组织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进行全面评估,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救治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
3.上级专家会诊 在院内救治时如需要会诊,首先通知本院产科主任根据危急程度请地区级救治中心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现场抢救。
(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职责分工 1.危重孕产妇救治转运。
(1)符合应急响应级别,经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抢救小组专家评估,由我院负责技术支持和转诊。
(2)遇需要妇科、产科以外的危重、复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含男性对象)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协调,相关科室要积极支持配合。
2.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按照《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喀署卫妇幼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我院负责疏附县辖区内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危重新生儿的转诊。
六、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产科和新生儿科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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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处罚及行政处罚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因管理失误和医疗责任等原因造成可避免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 2.疏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 附件1
疏附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洋 院长 常务副组长:袁俊 (援疆专家)副院长 成 员:刘建 医务科副主任 赵淑琼 医务科副主任 赵海燕 护理部主任 孟云 器械科科长
帕提古丽·玉苏甫 药剂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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