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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AR07:2002《能力验证规则》★ CNAS/AR10:2002《量值溯源政策》★ CNAS/AR11:2002《测量不确定度政策》★ 6.1能力验证规则
能力验证是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技术的重要补充,是判断和监控实验室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实验室通过外部措施补充内部质量控制方法的技术。同时,能力验证还是维持认可机构间国际互认的基础之一。
现场评审组在依据CNAS的认可准则及有关标准对申请方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的同时,将利用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结果,有时还将安排测量审核。CNAS将把申请方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作为认可委决定是否认可的重要依据。 申请认可实验室在获得认可前,只要可能,应至少参加一次验证活动。
只要可能,已认可实验室每一获认可的主要领域每4年应至少参加一次适当能力验证活动。 6.2量值溯源政策
量值溯源的一致性是国际间相互承认测量结果的前提条件,CNAS将量值溯源视为测量结果可信性的基础。
CNAS承认国际计量局(BIPM)框架下,签署互认协议(MRA)并能证明可溯源至SI国际单位制的或经济体的最高计量基(标)准。 CNAS承认符合计量法规定的国家计量基(标)准。 6.3测量不确定度政策
CNAS充分考虑目前国际上与合格评定相关的各方对测量不确定度的关注,以及测量不确定度对测量、试验结果的可信性、可比性和可接受性的影响。
CNAS注意到测量不确定度概念应用的时间不长,因此,CNAS将按照“目标明确、重要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开展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应用。
在认可实验室的能力时:必须要求检测试验室制定与检测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对于不同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对象,可以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在认可实验室时:要求实验室组织检测系统的设计人员或熟练操作人员评定相关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具体实施检测的人员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实验室建立维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有效性的机制。
实验室应有能力对每一项有数值要求的测量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在用户要求时,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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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测试方法中有规定时和CNAS有要求(如认可准则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中有规定)时,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在采用新的检测方法之前,应制定相关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对所采用的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自己设计和研制的方法、超出预定使用范围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时,以及对经过扩展和修改的标准方法重新进行确认时,应包括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由于某些检测方法的性质,决定了无法从计量学和统计学角度对测量不确定度进行有效而严格的评定,这时至少应通过分析方法,列出各主要的不确定度分量,并作出合理的评定。同时应确保测量结果的报告形式不会使用户造成对所给测量不确定度的误解。 检测试验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所需的严密程度取决于: 检测方法的要求; 用户的要求;
用来确定是否符合某标准/规范所依据的误差限的宽窄。
为了便于用户比较实验室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一般应用,扩展不确定度对应95%的置信水准。在表述实验室的能力时,一般采用最佳测量能力,即根据日常检测系统,被检样品接近理想状态时评定的最小测量不确定度,在检测报告上应出具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7) 了解CNAS的认可条件、实验室义务及认可标志使用等有关规定 7.1认可条件
认可是自愿的,但申请方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b) 符合CNAS 颁布的认可准则;
c) 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d)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 实验室义务 a) 满足客户要求; b)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c) 满足认证认可机构要求; d) 做好本职实验。
7.3 CNAS/AR04:2002认可标志与认可证书管理规则
认可标志是CNAS资格认可的图形标识,认可证书是已认可机构获得认可的证明文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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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控制并保证正确使用认可标志和认可证书,防止误用、滥用、误导性宣传而引起的对社会有关方面的利益损害,以及对CNAS的信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7.3.1认可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在认可有效期内,认可标志可用在认可范围内的报告/证书和专用宣传品上。使用认可标志时,必须与本机构获认可的证书号一起使用,证书号置于认可标志的正下方。认可标志只能按规定式样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应清晰可辨,不得变形使用。认可标志颜色为蓝色和白色。
在报告/证书上使用认可标志时,应在该报告/证书地左上角印制认可标志和认可证书号。左加盖认可标志地报告/证书中,如包含认可范围以外地项目或分包项目,则应加以明显标注或说明。
加盖认可标志地报告/证书必须由CNAS批准地授权签字人签发,授权签字人有责任监督认可标志地使用和认可状态的宣传。 认可标志或认可说明不得附在产品上。
认可标志的使用不得引起如下误导:CNAS对已认可机构所出具的报告/证书负责,或CNAS认可了某一产品。
未获认可、暂停、撤销、注销认可的机构不得使用认可标志。 7.3.2认可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已认可机构向客户表明其认可的能力时,认可证书与认可证书附件必须同时使用。 已认可机构的名称、地址、或CNAS的认可要求以及其他原因发生变更时,CNAS将换发认可证书。当已认可机构认可范围扩大或缩小,或依据标准发生变更时,CNAS只增发认可证书附件。
暂停、撤销、注销认可的机构应立即交还认可证书。
CNAS将在监督评审、复评审或投诉调查过程中,对已认可机构认可标志和认可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一经发现误用、滥用的行为,CNAS将对其采取警告、暂停或撤销认可资格等处理措施,直至提起法律诉讼。
注:现场技术人员考核主要以技术考核为主,无论检查检测人员应熟悉自己领域内的规程规范和设备操作。